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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承认追打乘客致其坠江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传智 通讯员 彭智聪、杜楠摄影报道)昨日上午9时许,备受关注的佛山市高明区“司乘人员追打乘客致其坠江身亡”一案在高明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庭审。原告提出25万元的民事赔偿,但因各方未达成一致而未能成功调解。而在庭审过程中,曾在第一次庭审中翻供的司机承认,他确实用铁棒追打乘客李代奎。高明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近期内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索赔25万 五被告仅二人愿赔

  昨日,离开庭还有大约10分钟,高明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已是座无虚席。参与此次庭审的除了乘客李代奎的妻子潘女士和被告司乘人员邓某、李某之外,还有邓某、李某所属的公司方广明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代表、涉事车辆的车主谢某及车辆承包方李某等另外3方被告。

  庭审开始后,潘女士先是提出以总额为25万元的赔偿费与被告5方进行庭下调解。鉴于被告5方均表示同意庭下调解,法庭于是决定休庭大约10分钟。休庭结束后,庭审法官宣布,经过此次庭下调解,除两名被告司乘人员同意赔偿共计5万元外,另外3方被告在调解过程中仍然持有异议,均表示不同意分担剩余赔偿费用。

  听闻此次调解不成功后,潘女士当即眼圈发红并失声哭了起来。在接下来约达1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她没有再开口说一句话,只是不停地从衣袋中掏出纸巾擦拭脸上的泪水。

  “这已经是我们第三次进行庭下调解了。”据原告辩护律师回忆,第一次庭下调解时,原告方提出的调解赔偿费为27万元,但被告方只同意赔偿20万元;第二次庭下调解时,被告方又将调解赔偿费缩减至12万元,最终因无法达成一致而以失败告终。

  潘女士告诉记者,为了这起案件,她已在高明亲戚家住了7个多月。“这么多天来,我没能找到活干,女儿还在靠借钱上大学,全家经济很困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我们应得的赔偿费。”

  被告司机:承认棒打乘客 或被认定为自首

  在接下来进行的刑事部分庭审中,曾在第一次庭审中翻供的被告司机邓某在此次自述中又出现大变化。他向庭审法官供述:“案发时,我接过售票员李某的铁棒后,确实下了车并追打乘客李代奎。”对于这次新的自述,之前已决定对邓某自首情节不予认定的公诉方当即表示,将会重新认定邓某的自首情节。

  半个小时的庭审中,庭审法官将这次刑事庭审的焦点集中在案发时售票员李某和司机邓某在追打乘客过程中,两人身处高明大桥的具体位置。庭审现场,李某和邓某还分别用圆珠笔和铅笔对当时所处的位置进行了描述。李某称案发时邓某跑在他的前面,而且邓某距离乘客李代奎较近;邓某则称案发时,他与李某并没有一前一后之分,两人实为同时追赶对方。

  对于这一焦点,公诉方认为两人身处的具体位置与本案关系不大,而被告方的辩护律师也表示没有异议。

  案情大事记

  □5月1日晚上,重庆籍打工仔李代奎及其侄子李华在乘坐广明汽车客运有限公司3号高明专线从南海西樵新田路口返回高明途中,因票价纠纷与该专线售票员发生争执并打斗。当李代奎二人在高明大桥上被当事司乘人员赶下车后,李代奎遭到两名司乘人员追赶,其中一人手持铁棒。在躲避过程中,李代奎不幸跌落桥下西江水中溺水身亡。5月2日,涉案司机邓某及售票员李某被刑事拘留,随后被依法逮捕。

  □8月10日,高明检察院以邓某及李某二人因过失而致一人死亡,向高明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28日,高明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第一次公开庭审,被告人邓某当庭翻供称其案发时没有持铁棒追打乘客李代奎。(详见本报8月29日佛山新闻头版)

  □12月10日,高明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公开审理,民事调解部门经多次庭下调解至今没有结果。之前翻供的司机邓某又在自述中承认其案发时持铁棒追打了乘客李代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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