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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翻入鱼塘 养殖户为小鱼讨要精神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1: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杰)买鱼之后,郭先生驾车不慎翻入鱼塘,导致正在进食的小鱼四处乱窜。鱼塘主认为小鱼受惊而影响发育,因此将郭先生诉至平谷法院,为小鱼讨要“精神损失费”。昨天上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后判决司机赔偿鱼塘主因鱼受惊而影响发育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今年9月8日上午,郭先生从平谷区养殖户王先生处购买了300多斤草鱼后,装入面包车欲离开。但因不慎,郭先生连人带车落入王先生家鱼塘中。随后郭先生被救起,但车里刚买的鱼全部撒进鱼塘。

  王先生称,当时鱼塘内的小鱼吓得四处乱窜。“我今年养的都是胆小的

草鱼,特别容易受惊,受惊以后都不爱吃食,不长个。”

  事后,王先生向郭先生索赔,认为面包车落入鱼塘后,不仅汽油污染了鱼塘环境,而且小鱼也受到惊吓,发育受影响。双方协商未果后,王先生因此诉至法院,要求郭先生赔偿鱼塘污染费、小鱼惊吓费共计17000元。“人受惊能索要精神损失费,我也能为我的小鱼索要精神损失费。”

  为了确定面包车翻入鱼塘后会对鱼有何影响,平谷法院开庭前询问了平谷区养鱼专业户刘先生。庭审中法官当庭宣读了询问笔录,在笔录中刘先生表示,汽车翻入鱼塘,首先水会受到污染,鱼塘主需换水消毒;鱼进食中受惊,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进食及成长。按照王先生的鱼塘面积计算后,整个鱼塘因此受损约1万元。

  庭审中,郭先生连称自己确实有责任,但他无力赔偿。而且他也损失严重,“我也很背运,车不小心翻进去后自己差点被淹死,刚买的鱼全翻进了鱼塘。”

  最后,法官当庭宣判,王先生为其小鱼讨要的精神损失费,法院没有给予支持。郭先生的面包车翻入鱼塘,导致鱼塘环境受到污染,鱼的生长因此受到影响,给鱼塘主王先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判决郭先生赔偿王先生鱼塘污染治理费、损失费等共计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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