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团伙三人砸碎手指碰瓷敲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6日01:14  京华时报

  ■《被错拘者指认碰瓷人》追踪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牟芳菲)近日,敲碎手指碰瓷团伙(本报11月30日曾报道)中的三名成员,被石景山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7年到3年不等有期徒刑。

  该碰瓷团伙成员砸碎自己手指后上路故意撞车,利用“苦肉计”对多名车主进行敲诈。警方在调查中也因未能识破骗局,错拘受害者。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4月至6月间,曹致春三人在丰台、海淀等地作案7起,敲诈勒索近7万元。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更多关于 碰瓷 团伙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