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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白杰戈) 昨晚,死亡孕妇李丽云的父亲和代理律师介绍,已向北京市卫生局递交律师函,要求撤销事发当日“不签字不手术”的决定,以及事发后公布的调查结果。11月21日,因未婚男友肖志军拒绝签字剖腹产,孕妇李丽云和腹中胎儿死于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
李丽云父母的代理律师王良斌表示,律师函于前日下午送到北京市卫生局办公室。函中要求卫生局撤销事发当天向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传达的“不签字不手术”决定,以及事发后公布的“李丽云死亡在所难免、医院无过失”的调查结果,并在征得家属同意后,为李丽云做尸检。
王良斌表示,事发当天卫生局的表态使医院决定不做手术,因此卫生局属于此案的关系人,上述调查结果缺乏中立性,如不撤销,被法院采信后家属败诉的风险很大。他要求卫生局在5日内答复,否则将通过行政诉讼提出上述要求。
丈夫拒签字致死孕妻续 家属决定权引争议 2007年11月21日,一名孕妇由于难产被丈夫送进医院,却因其丈夫拒绝签字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不治而亡,经医院确认,其腹中的孩子也已死亡。[视频] 各方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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