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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祭奠前夫时发现骨灰盒内存放中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6日07:02  今日早报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前夫死后,杭州女子阿彩(化名)把他的骨灰寄存在公墓,并定期祭奠。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意外发现骨灰盒里装着的东西竟成了中药!

  在报警查找无果后,阿彩通过律师将寄存单位告上法院。阿彩请求法院判令寄存单位将其前夫骨灰找回的同时,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

  阿彩的代理律师倪智敏昨日告诉记者,西湖区法院在两次开庭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骨灰寄存单位赔偿阿彩精神损失1万元。

  前夫骨灰不翼而飞

  警方调查无果

  阿彩今年38岁,前夫10年前不幸猝死。1997年6月29日,前夫尸体火化后,阿彩把前夫的骨灰寄存到公墓。每逢清明或其他民间祭日,阿彩总会去祭奠一番。

  按阿彩诉状里的说法,今年1月8日她再次去祭奠前夫,因为擦灰尘需要打开骨灰盒,当时打开盒子后她闻到一股强烈的中药味。再仔细看,里面的骨灰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竟是一副有“杭州市X医院”字样的中药。阿彩和寄存单位交涉无果后,于是选择报了警。

  警方通过长时间的调查至今都未找到阿彩前夫骨灰的下落。不过,警方委托省药品检验所鉴定后发现,骨灰盒内存放的是巴戟天、鸡血藤等成分的中药。

  寄存单位认为

  自己也是受害者

  事后,寄存单位一度怀疑骨灰盒内中药是阿彩或其他接触骨灰盒的阿彩亲属放进去的,因为通过比对发现,骨灰盒内中药成分与2001年阿彩服用的中药成分基本一样。

  寄存单位说,阿彩在1999年6月29日曾将骨灰盒取走并存放在家中。直到2002年5月25日,阿彩又将骨灰盒寄存并支付了相关费用。但在再次办理寄存手续时,寄存单位曾按规定要求将骨灰盒打开,可当时阿彩没有答应。

  “再次寄存时就不能肯定骨灰盒里是否就装有阿彩前夫的骨灰”,寄存单位认为自己也是这个事件的受害者,“因为考虑伦理道德和死者亲属的情感,他们当时没有强制将骨灰盒打开检验。”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事情一直拖着。

  索赔精神损失20万

  法院判赔1万

  阿彩说,自己和前夫感情深厚,因为怕再婚后的丈夫家属反对将前夫骨灰放进家里,她才将前夫的骨灰寄存的。

  在阿彩选择起诉后,西湖区法院于8月27日和10月25日两次公开审理此案,并于本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在阿彩于2002年再次将前夫的骨灰盒寄存后,寄存单位没有履行打开骨灰盒的检查手续,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关系,现在骨灰下落不明,寄存单位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考虑寄存单位的过错程度,酌情判令寄存单位赔偿阿彩精神损失费1万元。

  对于阿彩找回前夫骨灰的请求,法院认为不属民法调整对象,也缺乏法律依据,因为从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的生活经验,骨灰是死者的家属进行祭奠的特定物品,其对死者家属具有情感上的价值,但对其他人而言,骨灰本身不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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