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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为儿子作未成年伪证被当庭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12:58 新闻晚报
    □通讯员李鸿光记者胡晓玲

  晚报讯 从安徽专程赶到上海为儿子开脱罪责的赵士波,绝没有想到他提供其子不满18周岁的虚假证明被法院法官识破。日前,静安法院在审理其子赵朋朋盗窃一案时,赵士波因涉嫌伪证罪当场从旁听席押走处以刑事拘留。其子赵朋朋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

  伪造证明2007年4月下旬至6月底,19岁的赵朋朋因参与有9名成员组成的盗窃团伙,在本市多个区大肆作案。其中,有赵朋朋参与作案盗窃赃物的价值就达45985元。

  案发后,赵士波竟向上海警方提供由当地居委会出具的“赵朋朋出生于1989年10月18日”的证明,还伪造了安徽颖上县杨湖卫生院的“出生医学证明”书和接生的接生员高某的证明,上述证明均给赵朋朋的出生日期推迟了15个月,证明把赵朋朋犯罪年龄推到18周岁前。

  在预审阶段,上海警方曾派员去当地公安机关查阅赵朋朋户籍资料,因当地户籍管理不规范,报户口没有出生证明。静安法院在审理该案后,必须核对赵朋朋确切出生年月。

  10月23日,案件承办孙法官通知赵士波前来法院,在作调查笔录中,赵士波一口咬定儿子赵朋朋是1989年10月出生,而不是当地户籍证明上的1988年7月出生。

  查明真相11月,静安法官再次“北上”安徽颖上县调查,当地政府证明出具赵朋朋的“出生证明”,是其家人找到居委会称赵朋朋要念书去,需要更改正确的年龄,便按其家人的口述填写敲盖了公章。

  接生婆高某也证明赵朋朋的家人找到她时称,要替赵朋朋报户口便要高某在证明上签字。而杨湖卫生院对赵士波呈给上海警方“出生医学证明”,认定是伪造,假的卫生院公章与真实的公章不一致,甚至颖上县的“颖”字也是错的。

  而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明确无误地认定上述两份公章存在明显差异。

  法院判决

  近日,静安法院对赵朋朋等人涉嫌盗窃罪一案开庭审理时,赵士波还是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身份到庭参与诉讼。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当法院宣判赵朋朋有期徒刑2年后,他自己也被早已等候的公安民警宣布被处刑事拘留。

  赵士波与赵朋朋父子都押上了警车带走,等待赵士波的将是承担伪证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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