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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取银行3亿元车贷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16:12 北京晚报

  谁也没想到,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内蒙古人霍民,居然从农行昌平支行骗了3.35亿元。今天上午,这起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车贷诈骗案在市一中院宣判,霍民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其4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5年。

  霍民今年40岁,是北京日泽丰成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霍民指使并伙同王传递、徐馥红、王小龙、陈生林,采取冒用他人名义、隐瞒贷款实际用途、出具虚假的首付款收据及其他贷款证明材料等手段,与农行昌平支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骗取农行昌平支行发放贷款666笔,共计人民币3.35亿余元。案发后,大部分赃款未退还。

  从农行骗到贷款后,霍民回到老家,在内蒙古林西县投资办起水泥厂等企业,一出手就是上亿元,并出资给老家的村庄装上了自来水。家乡人并不清楚这位传奇的老乡在外面做什么生意发财了。霍民投资办厂,被当地政府奉为财神,获得了县长助理的职位,案发后,当地政府于2006年将霍民的县长助理职务免去。

  每起骗贷案,往往都与银行内部人员有关,霍民骗贷案也不例外。今天下午,农行昌平支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原副主任韩宏辉,职员吴海滨、佟富军、王全祥等四人,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也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他们未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就向北京日泽丰成公司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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