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菜贩主路被撞无责司机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02:4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一名菜贩在北二环主路上下车捡掉落的货物,先后被两车撞上当场死亡。其子将两名“肇事”司机及所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昨日上午,东城法院判决4被告共计赔偿17.9万余元。

  10月2日清晨5时30分,穆先生驾车载着父亲去进货。小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二环主路小街桥时,一箱柿子椒从车上掉下。穆先生将车直接停在主路快车道上,其父下车捡货物时,被张先生驾车撞入由东向西车道。恰逢赵先生驾车经过,穆被碾轧死亡。

  东城交通支队认定穆老先生负主要责任,其子穆先生和撞人的张先生负次要责任,赵先生不承担责任。穆老先生家属将张先生、赵先生及二人分别投保的华泰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及人民财产保险丰台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华泰保险北京分公司及人保丰台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限额内对穆老先生家属的损失予以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考虑到穆老先生在事故中的责任,依法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华泰保险北京分公司和人保丰台支公司分别赔偿死亡赔偿金5万元,负次要责任的张先生赔偿5.8万余元,无责的赵先生赔偿1.96万元。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