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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坠落玻璃砸死小学生 受害家属状告73户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06:00 深圳商报
大厦坠落玻璃砸死小学生受害家属状告73户业主
楼上掉玻璃砸死小学生 73户业主成被告

  广受社会关注的好来居大厦高空坠落玻璃砸死小学生事件,在被害男孩父母状告好来居大厦73户业主案正式立案一年多后,今天上午9时30分在南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据悉,本案打破了全国此类案件被告人数记录。

  昨天,记者采访了被害男孩父母委托的代理律师——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新平。雷律师告诉记者,受害人小宇是原告惟一儿子,原告含辛茹苦将受害人抚育到十几岁。小宇的去世,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伤痛,并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因此,原告认为,本案各被告作为好来居物业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尽到相关管理职责,致使好来居物业上的玻璃脱落、坠落,造成受害人小宇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各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小宇父母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交通费1700余元、通讯费300元、误工费1.8万余元、餐饮费300元、丧葬费1.6万余元、死亡赔偿金57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5万元、调查费3000余元,总共是76万余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侵权责任法第56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但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这一条非常适用于这个案件。

  雷律师认为,尽管此前有高空抛物多人被起诉的判例,但案情不一样,法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不一样。就本案而言,无论是从事实、证据还是法律角度出发,他都不担心官司会输。

  作为一些被告业主和物业公司合请的律师,曾洛川表示,赔偿数额并不是主要问题,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一户受害,多户“连坐”是否合情合法?在有关部门调查没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下,业主们是否要承担责任?曾律师认为,案子没破,就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解决此类难题的最好办法是政府部门成立专门的基金。如果调查没结论,可动用这笔基金补偿死难者家属。

  小宇父亲

  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昨天上午,记者先是小心翼翼地跟小宇的父亲联系,在对方同意接受采访后,来到小宇父亲的单位。在一间会议室里,小宇父亲端过来一壶茶,三个纸杯。坐下后,还未开言,镜片后面就蒙上了一层水雾。“一个小孩,从学校到家仅仅200米的路程都没有任何保障。那么,谁都不可能永远待在家里,出到外面来,就有可能遭遇不测。这样,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我打这个官司,目的是给整个社会一个警示。”小宇父亲话语非常沉重。

  采访中,小宇父亲告诉记者,孩子走了一年半了,可是,眼前还是常常出现幻景:早晨将儿子送到学校门口,看着儿子天真烂漫地跑进学校,和同学结伴走进教室;晚上,儿子一边喊饿一边走进家门,书包被儿子随手扔在地上……当幻景消失时,心就不自觉地疼痛,“没有人了解这种感受。不瞒你说,从出事之后,我一直本能地拒绝走海德二路南侧的那条人行道,我往那里看一眼,心都会痛。现在,我在坂田那里买了房,不在南山那边住了。”

  对于好来居大厦73户被告的各种反应,小宇父亲表示,他知道这些住户都很同情自己家的遭遇,但有的住户也喊冤:“设身处地地想,我完全可以理解他们的想法。换成我成了被告,也会很郁闷。但是,假如他们是我,他们会怎么做?谁来告诉我,作为一个父母,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做才算对孩子负责?我也很无奈。”

  在告别小宇父亲时,小宇父亲表示,开庭时,他和妻子会旁听庭审过程。

  学生家长

  不放心孩子自己上下学

  离开好来居大厦管理处,在小宇出事的那一侧,记者走进路边的烟酒店。在和店老板攀谈中,一个到他这里买烟的顾客对此事发起牢骚,他觉得自己成了被告非常冤枉。那个顾客说,他家的房子当时租给了一个人做生意,他们全家都住在罗湖区另一套房子里,“人家出了事,拿点钱没问题,但拿钱也要有个底线,比如2000元。如果超过了这个数,按照被害小孩家属的索赔数额70多万,我们每家差不多要1万元。这个数,我肯定是接受不了。”说着,这个人拿着烟和店老板找给他的钱离去。

  此时,时针指向11时40分,向南小学中午放学时间到了,孩子们蜂拥从校门涌出,门外站着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和保姆。在好来居大厦的楼下,路过的孩子无一例外地都有家长和保姆接送,记者和迎面走过来的一位张阿姨聊了几句。张阿姨说,本来她是要回河南老家的,但去年六一前夕发生了楼上坠玻璃砸死小学生事件后,回老家的念头就打消了,在和儿子儿媳商量之后,老人要等到孙子上初中后,再回老家,“否则,我怎能放心我的大孙子啊!”说着话,张阿姨把孙子的手攥得更紧。

  事件回放

  2006年5月31日下午5时40分左右,在南山区向南小学就读四年级的学生小宇参加完学校举行的六一活动,放学回家。途经位于南山区南山大道与海德二路交叉口处好来居大厦人行路面时,不料一块玻璃从天而降,不幸砸到小宇的头部,送到医院抢救过程中终因伤势过重未能挽救其年幼的生命。

  事件发生后,警方随即对好来居大厦的每家每户进行调查。为了方便取证,警方调来了消防车,架起云梯检测好来居朝向海德二路人行道的玻璃窗户。警方还专门成立专案组,提取了玻璃掉下来的好来居大厦北面73户住户指纹,并进行室内方位勘察,但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一年半过去了,肇事元凶迄今未找到。在此情况下,小宇的父母委托律师,将好来居大厦2楼以上的73户住户以及负责好来居大厦管理的物业公司告上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763718元的民事赔偿。去年8月17日,好来居业主论坛上出现“我承认,是我干的”帖子,深圳警方调查发现,发帖者是某中学高三学生,他网上发布的帖子完全是恶作剧。之后,事件再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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