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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员工攀爬高压塔索要工伤赔偿被批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14:46 南方都市报
两员工攀爬高压塔索要工伤赔偿被批捕(图)
  11月19日,深南大道边的一个高压电线塔上,两工人上午10时就爬了上去了。 本报记者 吴峻松 摄(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 丰雷) 宝安区西乡黄田达升厂两名员工11月19日攀塔索要工伤赔偿(本报曾作报道),昨日,幕后策划者盘某兴及两员工董某生、宋某娟被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罪名由敲诈勒索改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达升厂两名员工董某生、宋某娟11月19日在深航大厦旁攀爬高压电线塔,深圳警方派员救援时发现该事件有幕后主使者。据介绍,当时,董某生、宋某娟在高压电线塔上向下抛撒传单。救援期间,两人多次用手机同其他人联系,并继续往更高的地方攀爬,不断提出要求,警方就此判断事件有幕后主使者,有一人在现场对塔上两人进行操控。11月19日晚11时15分,民警协助两人下到地面,随后,警方将两员工及现场操控男子盘某兴控制。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两员工董某生、宋某娟分别于2006年11月、2007年5月受工伤,厂方和社保部门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今年8月,盘某兴与董某生认识后,遂告诉董某生通过正当途径不好要钱,必须通过跳楼等方式扩大影响,同时,盘某兴说自己有过亲身经历。之后,由董某生介绍,盘某兴与宋某娟见过几次面,其间,盘某兴示意宋某娟通过跳楼要挟的方式向厂方索赔。

  11月18日,董某生打电话给盘某兴,称其与宋某娟将于19日到深航大厦高压电线塔上,分别向厂方索要20万元,要求盘某兴帮其出谋划策,并称索要成功后自己会给盘某兴5000元辛苦费,宋某娟则向盘某兴支付1万元作为报酬。11月18日当晚,三人对爬高压电线塔进行详细谋划。同时,在盘某兴授意下,董某生、宋某娟制作了一条标语和一批传单。

  同时,警方查明,自2006年以来,盘某兴曾先后3次以攀爬建筑物的方式滋事,无理向厂方索钱。据已掌握的证据,警方确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经过策划的违法犯罪行为,以跳塔自杀为要挟,向工厂索要现金已涉嫌犯罪。就此,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1条的规定,对幕后策划者盘某兴及两员工董某生、宋某娟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以究刑事责任。

  昨日,幕后策划者盘某兴及两员工董某生、宋某娟被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罪名由敲诈勒索改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宝安区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由于董某生、宋某娟两人确实受了工伤,因而产生索赔念头,因此,确定两人敲诈勒索尚缺少相关证据,但是,三人行为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且证据确凿,故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名逮捕三人。据此,三人极有可能被判刑拘役以上、有期徒刑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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