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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偷窃电动车后骗母亲买下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7:48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刘翠萍

  本报焦作讯 高中学生赵某和他人偷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因为害怕卖给别人露出破绽,便将车卖给了自己的母亲。昨日,沁阳市法院一审判决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6年6月,赵某与同伙付某(已判刑)将一学生的电动自行车盗走。第二天,两人商量如何卖车,想来想去还是害怕卖给别人露出破绽被抓。赵某说,他家没电动车,推回家问他妈妈要不要。赵某的妈妈看儿子带回家一辆车就问来历,赵某说是同学的,人家又买新的了,这车不要了,问母亲要不要。赵某的妈妈问多少钱,赵某说600元。其母觉得很划算就给了赵某600元。

  赵某见到付某,谎称卖了550元,并给了付某300元,剩下的钱自己花掉了。后来赵某因再次盗窃时被抓,民警找到家中,其母亲才明白儿子是将偷来的车卖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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