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市民网上发牢骚抨击装修公司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00:41 大连晚报

  本报讯 今年10月的一天,市民小革突然接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材料,一看才知道,他已经成了被告。往下一看小革明白了,原来是自己在大连某网论坛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引来了麻烦。

  原来,2006年时,小革的母亲和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公司为小革买的房屋装修,装修公司包工包料。合作初期比较愉快。可是,有一件事,让小革母亲对装修公司产生了怀疑,就是装修公司使用的PVC管并不是当初承诺的品牌。最让小革不能接受的是,母亲在验收房屋时手被电了,而且还踩到了在房屋中的废塑料管上,摔倒在地,造成右腿骨折。出于气愤,小革将对装修公司的不满发表在了论坛上,没想到竟被起诉到了法院。

  小革找到辽宁事达律师事务所张成林律师。张律师认为,小革个别词句有些偏激,但是内容基本真实,不构成严重侵犯名誉权,因此不应承担什么赔偿责任。于是,小革委托张成林律师应诉,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007年12月17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革对装修公司服务评价本身不构成侵犯名誉权,但个别用词如“骗、声讨某某装修公司”损害了装修公司的名誉,应该停止侵害。

  对于装修公司要求赔偿13.4万元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故作出判决,小革撤销在论坛上的内容,并在论坛上道歉;驳回装修公司要求赔偿13.4万元的诉讼请求。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