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钱买幼女为妻并强行圆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1日09: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年近而立之年尚未娶老婆,心急之下花钱买妻,得知对方未满14周岁后仍强行“圆房”。去年12月21日,经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强奸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延海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山东人刘延海年近三十,在结婚普遍较早的农村来说已经是大龄青年了,迟迟找不到对象的他心急如焚。去年8月,在外打工的刘延海接到嫂嫂的电话说有人给他介绍对象,立即返回老家。到家后,刘延海以1.2万余元钱将被害人莉莉(化名)收买。8月13日晚上,刘延海强行与莉莉发生性关系。后经询问,刘延海得知莉莉还不满14周岁,却仍未停止对莉莉的侵害。8月21日,刘延海带着莉莉到余姚市丈亭镇打工。同月25日晚上,莉莉趁刘延海外出找工作时,成功出逃并报警。

  (马江领 张坤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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