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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员将乘客推下站台致其被火车轧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13:09 新闻晚报
    □通讯员郑妍巨龙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铁路站台值班员疏忽大意,在推搡中乘客跌下站台被列车轧死,在值班员被判刑后,死者家属要求民事赔偿,日前,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值班员承担40%的过错责任。

  去年2月18日,池某从铁路某车站准备搭乘1478次旅客列车。因该次列车已经启动,池某未能上车,迁怒于正在当班的助理值班员倪某,推搡他。面向列车的倪某随即反推背向列车的池某,导致池跌下站台,被1478次列车轧死。案发后,倪某被蚌铁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受害人妻子和12周岁的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倪某和倪某所属单位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2万余元。

  蚌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倪某反推受害人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池某跌下站台被列车轧死,他与受害人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由于倪某系铁路的工作人员,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此事件,故应由被告铁路某单位赔偿相关损失。受害人首先推搡倪某是起因,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被告铁路某单位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责任。对要求被告倪某承担赔偿责任和两被告共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铁路某单位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池某儿子生活费共计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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