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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美萍称报案次日就去撤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02:23 金羊网-新快报
孙美萍称报案次日就去撤案
孙美萍向有关部门提交的"父亲无罪"的证明

孙美萍称报案次日就去撤案
佛山市看守所。新快报记者 曾倪颖/摄

孙美萍称报案次日就去撤案
刑事裁定书

  新快报记者 纪许光

  少女阿萍:后来发展(父被羁押300多天)已非我能控制

  “女儿告父强奸”这个离奇事件背后是一段怎样的家庭伦理纠葛?少女孙美萍在父亲孙雄标被羁押长达300多天的日子里为什么不出现?是什么原因让孙美萍在父亲被审判前夕才站出来“澄清”?……少女孙美萍提供的一个日记本袒露了自己告父亲“强奸”的真相。

  日记揭秘

  少女日记袒露“告父强奸”真相

  “法医鉴定时自己处女膜完好”

  少女孙美萍曾就读于佛山市禅城区某职业中学。记者日前来到这所学校,希望采访当时为孙美萍作证指“孙雄标强奸了自己女儿”的孙美萍同学和老师。但被学校负责人以“人不在为由”拒绝。

  不过,孙美萍提供的一个日记本,顿时让事件豁然明朗起来。

  “我不想接受采访,但是我可以给你看点东西(日记),这样也许我的心里会好过些。”坐在记者面前的孙美萍显得很憔悴。

  记者翻阅其日记发现,在孙雄标被刑事拘留后,当地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曾经多次对孙美萍进行询问,甚至曾经对孙美萍做过法医鉴定。而少女孙美萍在接受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询问过程中,至少三次反复改变自己陈述,一会儿说强奸事实存在、一会儿又全盘否认,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在孙美萍提供的日记里有这样一段描述,详细记录了告父强奸事件背后少女孙美萍所承受的巨大心理压力。

  记者摘抄如下:

  “1月16日,今天两位警察叔叔带我到中医院做检察(查),其中一名说自己是法医。我配合做完检查后,派出所的那位警察叔叔告诉我,处女膜没有破……(注:此处约有十余字被涂抹)那个法医问我‘那孙雄标有没有对你进行性侮辱,例如在搞你之前有没有打你,要你做一些什么的’。我说没有,后来我就哭了,他们叫我别哭,然后把我送到我要去的地方就走了。”

  “1月22日,今天我和妈妈到派出所撤案,我事先写好了一张纸,内容大概是这样:关于孙雄标强奸我一事,没有这回事,我报案只不过是为了报复他,事后我知道错了,其实第二天晚上我自己已经去撤案了,可一位警察告诉我,孙雄标认了。他认是他的事情不关我的事。警察又问我父亲有没有打我,我说有打我,因为我经常出去玩所以他打我。问完话后我就签字和妈妈离开了……”

  “害怕被抓,所以一次次改口供”

  少女日记称警察曾说“如果他出来了,进去的就是你”

  “3月14日,今天派出所警察和一名实习的姐姐来问话,问我为什么要撤案,我说因为没有这回事。警察叔叔说做错事的人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作(做)错事的人逍遥法外,那还要法律干什么?我哭了,最后又承认了孙雄标强奸了我,他们又重复问我那些问题,什么时候开始、过程,最后一次的时间,这样维持了多久、次数,我都按照第一次报案的那天那样说了,问完后我就回班上课了。”

  “6月8日,今天我和妈妈到检察院(接受)问话,他们问我:孙雄标有没有强奸你?我说没有。问:为什么几次改口供,是不是(受)家里或什么环境的影响,我说没有,我只是为了报复他,说完我什么也没说了。”

  “8月10日,我和妈妈又到派出所(接受)问话,他们问:爸爸平时对你怎样?我说,不好。孙雄标有没有强奸你?答:没有。问:有没有打你?我说,有。问完后我就坐到一边,他(警察)对妈妈说了两句,我和妈妈(就)离开了。”“8月17日,今天我到派出所接受问话,他(警察)问,为什么要撤案?如果你是打算你没事,孙雄标又能平安出来的话,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他出来了,进去的就是你,错的那个是他,不是你……(此处部分内容省略)你要对你讲的事情负法律责任,要是诬告……(此处部分内容省略)因为我怕被他们抓进去,所以只好认了。”

  从原始询问笔录和日记上看,孙美萍曾多次改口供,前后陈述具有明显的出入。对此,少女孙美萍的解释是“因为害怕负上法律责任”。

  记者调阅卷宗发现,孙美萍在给法院的一份证词中,对此做了详细阐述——“为了帮妈妈出一点气,所以我想找派出所的警察叔叔教训他(孙雄标)一下,没想到他真的被抓去了,这都是我一时冲动,至于为什么口供反反复复,是害怕如果我否认孙雄标强奸我一事,我就是诬告他,诬告要负上法律责任的,因为害怕,所以一次又一次地改口供。”

  少女日记和证词促使父亲获释

  律师: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孙美萍的笔录无法律效力

  孙雄标的代理律师陈启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正是因为有了孙美萍的这个日记本和证词,孙雄标才最终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在陈启宣律师给法院的辩护词中,孙美萍在被第一次报案被询问的时候,准确的年龄是16岁1个月零18天,在这个年龄里,侦查机关所做的没有法定监护人在场的询问笔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少女孙美萍反复改变陈述,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所谓证人证言中的‘听孙美萍说被父亲强奸’也仅仅是建立在孙美萍讲述是否真实的基础上,只有孙美萍讲的是真实存在的,其他“证人证言”才有效,反之亦然。因此我们很明确地做出了无罪辩护辩护意见。”谈到案件细节陈启宣律师显得很兴奋。

  “我只想告诉大家,当初说父亲强奸都是为了给妈妈出口气,我是无心的!”阿萍抽泣着说道。

  “想见父亲吗?如果见到他,你最想说的是什么?”记者问。

  “我不敢想,我不知道见了面以后能和父亲说些什么,其实我们以前的话题就不多。我现在只想好好读书,以后要孝敬妈妈。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妈妈。”

  对于自己为何在父亲被羁押300多天的时间里不出现,少女阿萍觉得很委屈:“其实,我在报案的第二天就去撤案了,但后来的发展已经不是我能控制的事情了。我不想再说什么,你看了我的日记就会明白的。”说完,孙美萍起身准备离开。

  记者试图叫住她——“请不要再打搅我,我现在需要的是安静……”一阵匆匆的脚步声过后,孙美萍离开了……

  少女生母请律师为前夫辩护

  孙雄标称,自己能获释她至少有60%以上功劳

  记者调阅卷宗时发现,事发后孙美萍的生母李梅曾经接受公安机关问话,对女儿告父强奸一说,表示不相信。

  在公安机关对李梅的询问笔录里,详细记载了李梅的陈述:“我和孙雄标离婚后,房产一人一半,有时候孙雄标偶尔也会回来住,因为是共同财产所以我也不好说什么,孙美萍和父亲之间没什么话交谈的,但即便是孙雄标回来,也只是上网,平时女儿孙美萍都是跟我睡的……我不太相信孙雄标会强奸女儿。”

  不仅如此,据孙雄标的代理律师陈启宣提供的一份律师调查笔录也显示,孙美萍的生母李梅曾做出过这样的陈述:“我不相信孙雄标强奸了女儿,我想女儿是为了给我出气报复他才这样做的。因为孙雄标这么多年来经常打骂女儿,并且和另外一个女人好了。女儿孙美萍曾经在我面前说过,要报复他爸爸。”

  “孙美萍举报其父亲强奸她,你是否知道?”

  “我确实不知道,女儿去派出所报案不是我授意的,事后我才知道的,为此我还狠批过女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人也问过我这些,我给他们也是这么回答的。”

  李梅表示,孙雄标对自己和女儿不好是事实,对她们母女不尽义务也是事实,自己当初出面为孙雄标聘请律师是基于“感情不好和强奸是两码事”。

  对于李梅的这一说法,原始询问笔录是这样记载的——“问:你为什么要为孙雄标聘请律师?如果举报是假的,你女儿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你是否知道?答:我只想澄清事实,还事实的本来面目。并且我愿意为此出庭作证。”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我被羁押期间,李梅就奔走于公安局、检察院和律师楼为我的案子积极寻求帮助。我很感谢她。”对于李梅所做的一切,孙雄标称自己能获释她至少有60%以上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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