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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少女进星级酒店后被强迫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14:09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 张某和曾某以介绍少女到星级酒店当服务员为诱饵,骗取4名少女到练歌房“坐台”,强迫她们提供性服务。日前,张某和曾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莱阳市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介绍卖淫罪处曾某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11月,张某将4名女孩从外地骗至莱阳,由曾某将女孩们介绍到某酒店练歌房。张某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女孩卖淫,从中获得赃款4000余元。其中两个女孩趁看管不严逃走回老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莱阳市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强迫卖淫罪、被告人曾某介绍卖淫罪,罪名均成立。(记者 刘海玲 实习生 韩磊 通讯员 夏威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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