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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纵火烧死一家四口 警方通过尼龙绳破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10:55 江南都市报

  农家小院凌晨突发大火,一家四口丧命。是意外失火,还是有人纵火?泥土中发现的汽油和柴油“道”出了真相。与此同时,和泥土一并“出炉”的一段尼龙绳在同村人家中找到了“归属”,原来是他放的火!

  凌晨大火吞噬四命

  “这是一起震惊全省的纵火案,大火吞噬了4条人命,另外一人严重烧伤。”夏贵华回忆道,案件发生在2003年。当年12月3日凌晨2时许,新建县石埠乡一村民家中发生火灾。顿时,喊声震动了宁静的夜晚,村民们纷纷赶往现场,有的截断电源,有的提水灭火,抢救财物。火灾过后,受害人家祖孙5人被严重烧伤。

  夏贵华说,案件的发生震惊全省,新建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在职公务员献出爱心(当时已筹得70余万元善款),挽救受害者。经过抢救,除爷爷死里逃生外,一对夫妻及一双儿女陆续在一个月内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泥土中发现助燃剂

  悲剧是意外火灾所致,还是有人故意纵火?“谜团的破解,有待火灾现场的勘查。”夏贵华说。案发后不久,他便和省公安厅和南昌市公安局刑侦部门派出的精兵强将赶到了现场。夏贵华仍清楚地记得,火灾现场一片狼藉,侦查人员封闭现场,以过滤堆积物,一双双带着白手套的手苦苦寻觅着火灾现场的蛛丝马迹。

  “我们首先要确定的是起火点。”夏贵华说。受害人家有一个院子,院门高于村里的小路,为此这家人在院门口做了几个台阶。他们在现场发现,从受害人家院门口到大门口的路面均是混凝土结构,路面上有一条烧灼痕,且有些水泥块已被烧得翘了起来;大门前则遗留了一块尚未被完全烧毁的塑料片,残片底下有一块蛇皮袋残渣,另外,旁边还有一小段未被完全烧毁的深蓝色尼龙绳。

  夏贵华说,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他们判定受害人家院门口台阶处即是起火点。之后,他们把有烧灼痕的水泥块、塑料片、蛇皮袋残渣和深蓝色尼龙绳送往南昌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检验。一同被送往检验的还有烧灼痕下面的泥土,结果发现里面含有汽油和柴油成分。

  “至此,我们判定这是一起故意纵火案。”夏贵华说。死里逃生的受害人向他们反映,他家根本就没有汽油和柴油。结合受害人家院门口至大门口的烧灼痕,他们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在受害人家院门口至大门口这段路上撒了汽油,再在受害人家院门口台阶处点火。如此,既可保护自己,又便于逃跑。之后,火势蔓延到受害者家的木制大门上,从而使受害者家发生大火,造成4死1伤的悲剧。

  尼龙绳“供”出纵火者

  究竟是谁纵火?

  夏贵华说,案发当天,侦查员围绕着受害人是否有结仇的情况进行排查,同时在该村召开村民大会,印发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设置举报箱,广泛收集破案线索。很快,有人向办案民警反映,案发约一个月前,该村一村民曾与受害人发生过口角。与此同时,也有人反映,该村在此之前也发生过两起火灾,大家均把矛头指向与受害人发生口角的那个人。

  为此,办案民警依法传唤了那名男子,但此人在被留置的48小时内拒作任何有罪回答,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当年12月26日,警方决定对此人进行监视居住,再从外围去找证据。“这时,我们还是想到了案发现场的残留物。”夏贵华说。他们在对现场提取的尼龙绳进行反复检验后,发现这一段尼龙绳长约10厘米、直径约1厘米,21股。

  这段10厘米的尼龙绳能否助警方找到指控嫌疑人的证据?

  “当时,我们提出前往嫌疑人的家里进行搜查,看看能否发现蛛丝马迹。”夏贵华说。事实证明这一想法是正确的。当年12月23日,办案民警在嫌疑人的租住地——南昌市洪城大市场附近,找到与案发现场一样的尼龙绳,其直径、股数和绕行方式均相同。这时,与受害人发生口角的那名男子才交代了犯罪事实,此人当即被刑事拘留。

  家信让嫌疑人说出犯罪事实

  然而,此案并未了结,而是波折再生。办案民警对嫌疑人的供述进行缜密调查后,发现许多情况与现场勘查情况存在出入,嫌疑人仍在说谎,没有彻底交代犯罪事实。夏贵华说,针对这一情况,他们立刻抽调精干力量对嫌疑人进行突破。

  “很快,我们又找到指控嫌疑人的新证据。”夏贵华告诉记者,当年2月5日和2月13日,他们截获了嫌疑人企图逃避打击、毁灭证据而欲偷寄给家人的信件。在信中,嫌疑人叫家人去打探一下,他买汽油和柴油的那个加油站是否有监控录像,并设法让加油站工作人员不要说出他曾去买汽油和柴油的细节。

  面对证据,嫌疑人终于和盘托出了犯罪事实。原来,案发前一个月,嫌疑人与另一村民因琐事在田间发生打斗,死里逃生的受害人便上前劝架。不想,嫌疑人认为受害人有偏袒对方之意,便怀恨在心,一直想方设法报复。于是,他在加油站买来汽油和柴油,并于案发当日,用一只附有尼龙绳的油壶装好,再把油壶放在一只蛇皮袋里,提到受害家进行纵火。

  【名探档案】

  夏贵华,男,41岁,副主任法医师,现任新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1990年,夏贵华从江西医学院毕业后,便开始从事法医工作,至今共检验非正常死亡尸体2000余具,活体损伤检验约5000余人次,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民事纠纷、交通事故的调解处理打开了“芝麻之门”。为此,他多次获得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技术标兵称号,并多次获得南昌市公安局和新建县公安局的嘉奖。

  文/夏祖冠 记者涂永辉 实习生聂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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