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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遭遇车祸丧失生育能力索赔3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11:50 重庆时报
女教师遭遇车祸丧失生育能力索赔32万
昨日,市五中院门口,唐老师在丈夫的陪伴下回家  本组图片均由本报记者 王远凌 摄

女教师遭遇车祸丧失生育能力索赔32万
唐红梅

  2006年12月2日上午,九龙坡区华岩镇永川监狱九监区大门外,永川乡村女教师唐红梅正在等待在那里上班的丈夫,一辆失控货车从身后朝她猛撞上来。

  醒来后,唐红梅丧失了生育能力,就连右下肢的功能也丧失了10%以上。为了不耽误班里孩子的课程,勉强能站稳的唐红梅拄着双拐忍痛重新站在了三尺讲台上。

  探亲路上遭遇横祸

  今年33岁的唐红梅,1998年从重庆教育学院美术系毕业后回到家乡永川三教中学当起了乡村女教师。

  2006年12月2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唐红梅带着4岁的儿子来到重庆九龙坡区华岩镇永川监狱九监区大门外,看望在那里上班的丈夫。突然,一个巨大的硬物从背后冲过来将她撞飞到5米外的沟里。苏醒过来时,她已躺在了第二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丈夫杨地华告诉妻子,“你的盆骨严重骨折,要站起来必须慢慢恢复。”

  “为了孩子们,我必须站起来”

  在住院期间,唐红梅因为站不起来情绪非常低落。“幸好当时有学生们作为精神支柱,我要回去把欠他们的课都补上,为了孩子们,我必须站起来!”唐红梅说,去年春节,三教中学初二的学生们纷纷把家里最好的腊肉送给她补身体。

  忍痛拄着双拐重回讲台

  去年暑假期间,唐红梅在家里苦练站立,直到能借助双拐勉强站立起来。去年9月开学时,学生们吃惊地发现,唐老师忍着疼痛,拄着双拐又重新站到了讲台上,全校1000多名师生深受感动。由于唐红梅不能下蹲,女教师们还主动当起了她的“生活助理”。

  为了能早日拿到医药费继续治疗,唐红梅昨日不得不请假,早晨5点就和丈夫从永川出发,到市五中院参加她交通事故赔偿案的二审开庭。

  认为12项赔偿太高 三被告要求重算

  事发当时,交警5支队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牌照为渝B13685的货车司机李勇,因驾车时措施不当导致事故,车方承担全部责任。但车主李建军、余登英夫妇只垫付了8000元医药费后,便拒绝支付费用。

  2007年7月,九龙坡区交管局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对唐红梅伤残鉴定为:骨盆严重畸形愈合,骨产道破坏,丧失了生育能力,属于7级伤残;右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

  2007年8月17日,唐红梅将肇事货车车主李建军、余登英夫妇,司机李勇以及该货车挂靠的重庆稳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2.6万元。一审九龙坡区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因车祸导致唐红梅骨产道破坏丧失生育能力,货车车主李建军、余登英夫妇应赔偿唐红梅残疾赔偿金97188元以及赔偿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判决一共列出了12个赔偿项目,金额共计212171元,由货车车主李建军、余登英夫妇赔偿,重庆稳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不服上诉到市五中院。昨日,三被告认为赔偿金额过高,要求重新计算,而唐红梅认为应维持原判。经审理,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本报记者 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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