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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路费潜入饭店锤杀老板夫妇(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02:20 都市快报
![]() 事发当晚附近监控录像拍下的画面 通讯员 陈海滨 本报驻宁波记者 沈之蓥 昨天下午2点,宁波市中级法院刑庭。2007年7月17日晚9点,发生在宁波繁华路段的良友饭店抢劫杀人案开庭审理。 被害的是良友饭店老板许某夫妇,两人都年过半百。7月17日晚9点左右,他们被人用榔头杀害在店内,头部等部位被猛击10多下,歹徒搜走店内一万元现金后逃离。警方随后悬赏5万元捉拿凶手,7月23日,犯罪嫌疑人洪某在云南落网(快报去年7月19日、7月27日曾连续报道)。 昨天的庭审现场来了约20多人,大多是许家的亲戚朋友。许的儿子戴着副眼镜,表情严肃,他走到椅子边,把年迈外公的座位安排在两个亲戚中间,让她们代为照顾,然后转身坐到了检察官身边。 一名中等身材的年轻男子被法警押上了被告席,男子长相白净,穿着印有看守所字样的黄色囚服。男子姓洪,29岁,无业,安徽黄山市人。 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洪某想去云南看女友,因为缺少路费实施抢劫。 许某夫妇的儿子当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等共计45.4万元。 检察官出示证据,播放了事发当晚附近监控录像拍下的画面:洪某赤裸着上身,手上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曾在案发地附近出现过。 洪某还曾向公安机关供诉,他曾在良友饭店旁的洗浴中心工作过,平时去过饭店吃饭,与老板夫妇相识。 当晚饭店打烊后,他带着事先买好的榔头,偷偷溜进饭店,躲在一张方桌下十几分钟,中途,他曾看见有下班的女服务员从身旁走过。 女服务员走了20多分钟,洪某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躲进附近一个包厢的暗处,听到旁边包厢有收拾东西的声音,他走出去,见是老板许某,就用榔头从背后敲打许某头部,从包厢出来后,又将老板娘杀害。 由于身上溅了血迹,洪某洗完手后,将穿着的T恤衫脱下,这才走出店外。洪某随后让老乡帮忙拿来行李,当晚赶往上海,第二天坐飞机去云南寻找女友。 对于检察官的指控,洪某当庭翻供,不承认杀人。洪某辩称,当晚,他从公园跑步回来,只是路过饭店,还帮老板许某推了下电动车,但并没有进入饭店。 对于警方从他身上搜到的5张沾有许某夫妇血迹的纸币,洪某称,那1万元钱是他从路边捡来的。 检察官说,被害的许某夫妇都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中国自古就有尊老的传统,老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洪某为图财,对两人头部用榔头敲打十余下,手段残忍,要求从重处罚。 “我们兄妹两人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为人和善,现在他们没了,外公白发人送黑发人,整天以泪洗面,我们就像是迷失在大海中的一叶舟……”最后陈述时,许某夫妇的儿子声音颤抖,他对着洪某说:“每次你过来吃饭,我爸妈待你不错,看见你都是笑眯眯的,他们跟你无冤无仇,你怎么下得了手?!” 庭审两个多小时后,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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