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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哥涉案金额千万降至20万 处罚可能较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03:06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傅献民) 9日,带头大哥案在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报披露该消息后立即引起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21世纪经济报道》、《北京青年报》等数十家媒体咨询本报案件进展情况,据消息人士透露,尽管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数额在20余万元,但当日的庭审现场检方与控方律师却对这一问题产生了争议。

  “风向标”意义

  《通知》下发后证券第一案

  自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发布四道“金牌令”,严判擅自发行股票等证券违法行为,重开受害者起诉途径,并公布近期将有一批大要案受到严查。

  此次颁行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问题的通知》针对境内公司擅自发行“原始股”、擅自经营证券业务、法律存在可乘之“隙”追究不力、受害者诉讼等四大问题给予了明确判定。

  “带头大哥777”案成为“金牌令”发布后的全国第一案,长春市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看到本报消息后均表示,此次判决的“严”与“宽”将成为新规实施后2008年证券案件的风向标,具备标本意义。

  知情人士透露,“带头大哥777”方面申请了不公开审理,可能就是为了避免媒体的报道,尽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另外,法院方面也对此案非常重视。

  带头大哥方面

  认为非法经营罪并不成立

  消息人士透露,“带头大哥777”方面的代理律师在庭审现场坚持认为公诉方提出的非法经营罪并不成立,并且也拿出了相关法律作为解释。

  国内一些法律专家在《通知》出台时表示,由于相当一部分违法活动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违法者常以新《证券法》没有溯及力为由提出抗辩,不过《通知》明确,新法实施之前违法的亦将追究。

  但据知情者透露,当日的庭辩并没有在新老《证券法》的实施时间和“带头大哥777”涉嫌犯罪的时间问题上,以及新老规定的相关解释方面做辩解。知情人士说,主要问题还是在非法经营罪是否成立上。

  庭审现场

  带头大哥并未有过激言辞

  据透露,“带头大哥777”王秀杰本人在审理中一一回答了法官所提出的问题。知情人透露其并没有过于激烈的言辞,在法庭上表现得很镇定,在检方指控其涉嫌非法经营20余万资金时也没有做出过多辩驳。

  昨日,记者拨通了王秀杰多名家人的电话,但都处于关机或者无法接听状态,律师也以“保护当事人隐私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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