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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告法官丈夫重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09:03 南方日报

  佛山市南海黄岐红星村空空荡荡的两层楼里弥漫着悲凉气息,31岁的陈维意如今带着两岁的孩子住在娘家,10平米的房间里堆放着孩子的尿布、各色衣物。“我没有跟他离过婚,他却已经和另一个女人生下了孩子。作为一名法官,怎么可以明目张胆地重婚?”一年多来,从河北唐山到广东,陈维意四处申诉自己的遭遇。

  法学情侣终成眷属

  2001年,专科院校毕业后的陈维意自费到北京大学进修行政法,期间结识了在学校读在职研究生的唐山某法院的法官苗某(化名),两人年龄相差7岁。

  在恋爱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两人便在学校附近同居。2003年初,陈维意第一次怀孕,“但是由于学业的关系,没有把孩子生下来。”2003年非典期间,陈维意回到南海老家,“他带着户口本过来要求跟我结婚,一度让我很感动。”2003年11月10日,光棍节前一天,“为了不让他过光棍节”,两人一起到唐山市民政局注册结婚。

  婚后与两人一同生活的,还有一个14岁的女孩,“他说那是他姐姐的孩子,姐姐已经死了,所以孩子跟我们一起生活。”4年后这名女孩告诉陈维意,自己就是苗某的女儿。

  首次争吵和强制流产

  2004年初,陈维意在唐山丢失身份证等证件,需要回家重新办理,在这段时间里陈维意发现自己有身孕。

  2004年10月左右,回到唐山后的陈维意第一次在丈夫的手机中发现了一位名叫“彭君”的女子发的短信,“短信的内容很暧昧,我们为此出现了争吵。”

  争吵过程中,“他向我动手,使得我的手指骨裂”,当时陈怀孕一个月,“他要求我放弃孩子,我觉得没有道理,坚持不肯,他就把我强行关起来。”由于手指受伤,陈维意在丈夫的劝说下服用了“止痛药”,“谁知道在吃药当日下午,就出现了大出血症状,到医院后医生就跟我说孩子没有了。”陈维意愤然离开唐山,再度回到佛山老家。

  妻子发现丈夫重婚

  陈维意发现自己第三次怀孕是2005年6月,当时陈维意再度回家省亲,丈夫后来到佛山探望并告诉妻子,他已经被北京大学录取,继续攻读博士。

  陈维意发现真相是在2006年9月,“他说要带孩子回唐山定居,于是带我们在唐山租了一套房子”,尽管陈质疑“为什么有自己的房子还要租”,但是很快被说服,“他说房价高,自己又在北京读书,就把原来的房子租了出去。”

  带着孩子在唐山的生活很艰难,“孩子一个劲发烧生病,我只能带着孩子去找他做医生的姑姑”,苗某姑姑的反应令陈维意有“天崩地裂的感觉”。“他姑姑说,你们不是离婚了吗,小缪跟武汉的一个女孩不是很火热吗?怎么又有一个孩子了?”

  11月间,陈维意唐山的邻居带着她来到其原先与苗某居住的房门口,“我敲门,门里的女子死活不愿开门,我说我不租这房了,我是苗某的太太,她让我自己去他单位找他。”屋内的女子已经生下一个孩子,正在坐月子。无奈之下,陈维意报了警,警方看了双方的有关证件后告诉陈,“她也有跟男方的结婚证,你也有结婚证,我们也不知道你们怎么回事了。”此后警方便离开了。

  带着疑问,陈来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查询,结果令其更为惊讶,“人事处的档案显示,苗某一直在他们单位上班,而且他的档案中还显示其名下还有一个13岁的儿子。”此后,陈找到此前与其一同生活的女孩,“那女孩告诉我那是她的弟弟。”

  一纸协议犹如一封休书

  2007年1月18日,苗某立下了一份协议给陈维意,协议上写明:“苗某自2007年开始给付陈维意孩子抚养费400元,每月月底前打到账号上,两人自此无纠纷。”

  从此,陈维意便走上了维权的道路,从全国妇联到河北当地部门。陈维意说,在妇联的调查中,他们无法在民政局查到她与苗某的婚姻关系,“但是我的结婚证都还在这里呢,你让我怎么相信?”

  丈夫表示两人已离婚

  记者通过电话与苗某取得联系,他承认曾经与陈维意的婚姻关系,“但是我们已经离婚了,大概2年前吧。我们两个一起到唐山市民政局去协议离婚的,当时她说她的结婚证丢了,所以就写了个遗失启事,然后我们在民政局签了协议,我给她1.5万元作为补偿,并领了离婚证,但是后来陈维意把我的离婚证拿走了,我这边就没有了。”苗某表示。

  苗某同时确认他的身份是唐山市某法院民庭的法官。

  民政声音

  一方结婚证在手就不可能离婚

  记者从唐山市民政局和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知,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双方都必须将结婚证上交,要不然就不可能离婚。“离婚跟结婚一样,除了交出结婚证还要出示身份证、户口本,不是随便就能领到离婚证的。如果那人手中还有结婚证,那就说明他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唐山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周亚波律师对此认为,如果最初两人是一同去领取结婚证的,离婚的时候一方不到场是不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和结婚都必须本人到场。“只要有两张结婚证,上面有同一个人的名字,就足以证明重婚。”周律师表示,在我国重婚案件通常都是自诉案件,但是重婚案中的受害人一般都是妇女,而妇女又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取证能力很弱,这个时候要借助于检察机关的介入。

  本报记者 赵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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