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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负面新闻遭拘传续:警方撤销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10:55 新安晚报
记者报负面新闻遭拘传续:警方撤销立案
朱文娜接受采访

  昨天,辽宁西丰警方进京拘传记者事件的当事记者——《法人》杂志社皖籍记者朱文娜首度接受家乡媒体《新安晚报》的采访,她表示此事件将告一段落,她依然会坚守记者岗位。

  记者:朱大姐,你好!我是《新安晚报》记者。听说你是阜阳临泉人!家乡媒体和父老乡亲一直牵挂着你。想问一下,目前你的情况如何,是否已经恢复正常工作了?

  朱文娜:这两天非常疲惫。你看到媒体、网上对我这事炒得太热。前天,辽宁西丰警方已经到报社道歉,《法制日报》在头版也配发了相关的消息和声明。这一事件可以说目前已告一段落,我马上还要负责出几本杂志,事情很多,工作非常忙。

  记者:这件事发生后,会不会影响你对从事记者职业的信心,以后还会再做类似的新闻报道吗?

  朱文娜:我想不会放弃的。

  记者:听你的律师介绍,你今年已经拿到了司法从业资格证书。如果抛却你记者的身份,以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如何看待此起事件?

  朱文娜:我不好评价,因为我是这起事件的当事人。

  记者:你认为这起事件对媒体行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朱文娜:应该讲这件事已经演变成一起公共事件,会引发社会各界对媒体从业人员从事负面报道的人身保障等诸多权益的关注。一些部门与团体这些天都在关注和研讨这一课题,相信会为我们媒体生存起到好的推动作用,也是我所期望的。

  记者:有什么话带给家乡的父老乡亲吗?

  朱文娜:家乡的媒体这么关注我,非常感动。感谢安徽老乡们!本报记者 杨丹丹

  资料图片:朱文娜凌乱的桌子。1月4日后,朱文娜连续多天未敢上班、未敢回家。

  事件发展过程

  1月1日这天出版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

  1月4日当天下午5时左右,西丰县公安局的几名警察来到《法人》杂志社,称朱文娜因涉嫌“诽谤罪”已经立案,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况”。西丰县警察出示了警官证、对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及《拘传证》。

  1月6日带警察进京的辽宁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禄回到西丰,随行的警察稍后也回到了西丰。

  1月7日中国记协维权服务处处长王一龙表示,记协已经了解这一事件并将关注事态发展。因为现在还在了解相关情况阶段,所以记协并未作出任何决定。

  1月8日西丰县公安局撤销拘传。西丰常务副县长高维义称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

  朱文娜的代理律师——

  《撤销案件决定书》刚拿到

  辽宁西丰警方8日已宣布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朱文娜的代理律师昨天告诉记者,当天下午才拿到相关的法律文书。

  据朱文娜的代理律师周泽介绍,他前天晚上赶到西丰,昨天一大早就去西丰县公安局索要对朱文娜撤销刑事立案的决定书。直到当天下午3时,西丰警方才向律师提供了对朱文娜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中称:“对朱文娜涉嫌诽谤案,因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该追究朱文娜刑事责任,故决定撤销案件。”

  周泽律师表示,西丰方面到北京赔礼道歉、宣布撤销立案,并没有与朱文娜本人见面,这弄错了主体与客体。而且,西丰方面一直没有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这次他远赴西丰,讨要了一天才终于拿到这纸文书。

  至于一些媒体说朱文娜要反告县委书记诽谤,周泽律师表示,这表述不准确。在这起事件中,违法立案、拘传肯定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失、物质损失。至于下一步是否要追究责任、追究谁的责任,还要进一步与当事人朱文娜探讨。

  本报记者 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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