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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走相机持失主裸照勒索3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3:15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胡晓玲通讯员何瑾沈惟报道

  男子小杨接到一封匿名敲诈信,要求小杨为一周前失窃的照相机内存的个人隐私照片支付“赎回费”。小杨报警后,仍向对方邮寄了钱款,不料对方得款后并未归还内存卡。近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犯罪嫌疑人方某逮捕。

  发现隐私照片

  犯罪嫌疑人方某,外地来沪务工人员,案发前在私人装修队做过水电工。

  2007年11月1日下午,方某来到新村路某弄19楼包工头处讨要工资,但未找到人,无聊等待之间,他发现18楼一户人家未装防盗铁门,顿生歹念。他趁四下无人,顺手拿起楼道旁的一根铁棍,撬坏门锁,撞开房门进入室内,偷走一部三星相机。

  当晚,回到暂住处的方某发现相机内有几张男、女裸照和一段性爱录像,遂将内存卡保留了下来,并在两天后将相机以250元低价转手销赃给他人。

  赌博输钱勒索

  拿到钱后,方某跑进游戏机房玩上了赌博机,将身上积蓄一输而空。情急之下,方某想到了利用相机内的隐私照片来“赚钱”翻本。

  方某买了纸和手机号码,写下敲诈信——“你相机内存卡上的内容对我来说没什么用,但也许有其他很多人希望看到你们的‘精彩表演’,如果你的家人、同事看到的话一定会很高兴的,若想取回内存卡就打电话与×××联系。”然后,他将信塞入被窃人家中。

  报警后仍汇款

  当日,小杨发现家中门锁被撬,但清点财物并未注意到相机丢失,便没有报案。

  一周后,小杨收到方某的匿名敲诈信,才发现相机被盗,便立即报了案。

  之后,保护隐私心切,小杨与方某交涉,最终被迫答应方某支付3500元拿回内存卡。事后,小杨通过邮政将约定金额打入方某提供的账户。方某得款后,将作案时联系的手机卡丢弃,又一头扎入赌博机,将赃款输得精光。

  ■检察官提醒

  公民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物品应当加以严密妥善保管,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现隐私遭他人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警,避免遭受名誉或金钱上的损失,切不可与不法分子私下妥协,从而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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