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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被体校禁赛后索赔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01:3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北京田径队110米栏队员李斌(化名)因领队拒发给他运动员注册证,导致他错失参加城运会决赛的机会。李斌因此将领队所供职的北京市先农坛体校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运动员注册证,并赔偿20万元。昨天,宣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岁的李斌是北京田径队男子110米栏正式注册的运动员。北京市先农坛体校是北京田径队的上级主管单位,也是李斌的注册单位。

  李斌称,去年5月,他通过预赛,取得了第六届城运会田径110米栏的决赛资格。去年10月25日,他随北京田径队前往武汉参加决赛。但到达后,领队景雪竹却拒绝给他参赛所必需的运动员注册证,组委会因此拒绝他参赛。

  李斌认为,先农坛体校在事先没有任何书面处理决定的前提下,指使领队擅自取消他的全国性大赛比赛资格,使他无辜丧失了一次锻炼和出成绩的机会,4年的训练付诸东流。

  昨天,领队景雪竹代表学校出庭应诉。对于给李斌停赛的原因,景雪竹称,因在城运会开始前,李斌因伤回家,但并未在指定地点养伤。恢复期间,他也未在指定地点跟指定的教练进行训练。而且,按照北京市体育局相关规定,运动员参赛前必须提交反兴奋剂的认定书和责任书,并通过反兴奋剂考试,但李斌没有提交相关材料,也未参加考试。在他养伤期间,也未按规定给队里提交治疗所需的药物及营养品明细。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才按有关规定给他停赛。

  因调解不成,法官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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