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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规划局领导外甥诈骗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01:05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邓雪)冒充领导外甥,自称在市规划局工作,私刻规化局两枚印章,凭空将4亩空地“出租”给他人,从中收取好处费3万元的刘某,被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由于刘某没有上诉,昨日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虚构自己身份

  据介绍,刘某是潼南县人,初中文化。2007年4月,刘某在江北某驾校学驾驶,在学习期间与驾校的工作人员吹牛,吹嘘“我舅舅是市规划局的某领导,我也在市规划局工作”。

  一次刘某与工作人员一同到江北区一汽车维修服务部修车,刘某主动与法人代表杨某搭话,并以虚构的身份时常与之来往,两个多月后,杨某完全相信了刘某。

  但就在这之前,刘某的“舅舅”在报上刊登了澄清公告,称与刘某没有任何关系。

  私刻印章出租土地

  刘某向杨某吹虚,市规化局要将江北区鲁能立交桥下面的空地出租,如果以他的身份出面,肯定会拿得到一个好价钱。

  据法院查明,刘某在骗取了杨某的信任后,于2007年6月私刻了“重庆市规化局办公室”的印章。又假冒市规划局后勤服务中心的名义,与杨某签订了“江北区鲁能立交桥下面3亩空地的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总金额为28.3万元。并以签订合同需要前期资金为由,从杨某处骗取2万元。由于要全额支付,合同签好后杨四处筹钱未果,因而逃过一劫。

  带租赁者“盖章”

  此时刘某又对杨称可以转租,还可以从中赚一笔钱,手续由自己去办,到时只需杨给自己好处费就行了。

  2007年7月,没有钱的杨某只得将此地的“租赁权”,以高于自己“租赁”的价格转让给了江北某驾校。谈好条件后,刘某假冒市规划局后勤服务中心的名义,与江北某驾校法人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金额为40万元。

   据承办人讲,刘某带着驾校工作人员来到市规划局,便独自一人到单位“盖章”。不一会儿刘拿着盖有“重庆市规划局”印章的租赁合同出来,交到驾校工作人员的手中后,刘某到杨处再次要到1万元,还催促驾校将钱交到自己处,并准备好了收据,但驾校坚持要将租金交到规化局。

  被揪到公安局

  杨某和驾校法人因感到刘某章盖得太快、太顺利起了疑心。于是把两个合同的章作比较,发现原来两个章不一样。加之刘某一直让驾校把钱交给自己,几人感到事情蹊跷决定报案。当刘某一出现在几个当事人面前,立即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江北区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被骗产财已被追回,刘某认罪态度好,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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