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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私分公司64万余元国有资产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01:5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机械工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2006年共有5名正式员工,昨日全部在一中院受审,他们被诉私分64万余元的国有资产。

  检方指控,该中心原主任杨黎明等5人,2006年8月,违反国家规定,以为职工购买住房、汽车为名,将公司账外资金45.4万余元平分。另外,1999年12月,该中心负责人薛志敏以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平安福寿两全保险”为名,将公司账外资金19.2万余元分给4名正式员工。

  昨日庭审时,杨黎明认可指控,称当时没有想到违法,以为这样做“既清理了账外资金,又为职工办了实事”。

  杨黎明回忆,当时上级单位要求清理账外资金,他召集中心5名正式员工开会,会上大家一致同意作为补贴发给职工,因为钱是中心多年积累下来的,中心承诺过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会后,杨黎明等人持购房或购车的发票,将当时45万余元的“小金库”平分。

  对于1999年上的商业保险,当时的副主任薛志敏称,那一年单位效益不错,想多发奖金又怕别的单位眼红,上保险前还专门查了相关文件,没有发现禁止购买保险的条文,就使用小金库的19万余元为4名正式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

  薛志敏表示,“平安福寿两全保险”是返本型的保险,2004年,他们每人从保险公司领回5万元钱,尽管当时有文件要求商业保险的钱应该上交,但他们没有上交。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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