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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生用缠胶布饭叉抢劫获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8:05 海峡都市报

  通讯员 倪斌鹭 本报记者 江荣义

  本报讯 花光生活费后,厦门一在校中专生用一把吃饭用的叉子去抢劫,但看到叉子比较尖,怕伤着人,又用胶布把它缠上了,后抢劫未遂被抓。昨日,集美法院法官认为,这名学生良心未泯,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一审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李某是某中专在校学生,去年某一天,在花光父母给的生活费后,家境贫寒的他不好意思再向父母开口,于是决定自己去搞点钱。听说将胶布粘在玻璃上,打破玻璃时没有声音,他就带着一段胶布出发了。但看到居民窗户都有防盗窗,他放弃了砸玻璃偷东西的想法。在路上乱转时,他捡了一把叉子,他想起以前去过的集美一家网吧,决定去那家网吧的厕所抢劫。他进了女厕所,几分钟后,一名女子进来了,李某一脚将门踹上,从背后用双手紧紧捂住那女子的嘴,打算把她捂晕后抢钱。女子很配合,一会儿就坐在地上一动不动,李某以为她晕倒了,就松开手,没想到那女子一下子就跳起来,朝他的手咬了一口,并大喊救命。厕所外的人冲进来抓住李某,然后报警。

  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件,但李某作案所持的一把吃饭用的叉子,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叉子是作为作案工具被移送法院的,前半部分却被厚厚地缠上了胶布。庭审时,法官详细询问了叉子的由来。李某交代说,叉子是他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但是看到叉子比较尖,怕伤着人,用胶布把它缠上了。

  法院考虑到本案系抢劫未遂,且李某还是在校学生,犯罪手段一般,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危害,尤其是那把缠了胶布的叉子,让承办法官觉得李某的良心未泯,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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