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奸淫猥亵4名邻家幼女获刑10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14: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今年35岁罪犯黄×信在近一年里先后奸淫、猥亵四名幼女,并导致其中一名女孩的哥哥等共五人感染性病,梅江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黄×信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本月初,梅城江南某街巷五名受害人的家属收到了梅江区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罪犯黄×信被判除赔偿每位受害人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之外,还要赔偿每位受害人10万元、染上性病的小男孩2万元,共计4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几家人在同一街巷居住

  去年5月2日,租住在梅城江南某街巷年仅5岁的小A在妈妈给她洗澡时被发现全身红肿,下体流白浓。小A妈妈感到非常震惊。小A告诉妈妈,是隔壁的叔叔用糖和饼干哄她后“动”过她。小A父母马上拨打“110”报警。第二天一早,黄×信便被公安机关传唤,但由于证据不足,黄×信又被放了回来。黄×信后来潜逃,一周后,黄×信偷偷回家拿东西时被邻居发现,去年5月14日黄×信被梅州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与小A同在一条街巷居住的6岁的小B、10岁的小C、8岁的小D的家人,也发现自家小孩身体出现异常病症。经一再追问,黄×信先后多次奸淫、猥亵四名幼女案浮出水面。

  妻子常外出让他有机可乘

  这四名女孩都住在同一条街巷,父母平常均忙于生计。5岁的小A与黄×信的家只有一墙之隔,两家的关系不错,黄×信的妻子外出收废品时,小A妈妈常帮其带小孩,两家小孩常常不分彼此,黄×信也常跟别人说他很喜欢女孩。小A妈妈痛苦地对记者说:“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父亲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一点防备之心都没有。”

  小B的父亲是位外省来梅踩三轮车的30多岁男子。他说:2006年11月,小B的妈妈在给小孩洗澡时发现异常,也曾问过小B是怎么一回事,小B告诉妈妈是“小弟弟的爸爸动过我”,可当时没有一个人相信孩子的话。而几乎在同一时间,小C、小D的父母也先后发现孩子的性病症状。因不知情,小D的衣服与家人的混在一起洗,致使其哥哥小E也染上性病。当时7岁的小C和9岁的小D都不肯对父母说,家长们没有怀疑孩子是性接触后染上的。

  小B的妈妈告诉记者,黄×信的妻子常常出去打麻将,给了黄×信可乘之机。

  梅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受害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为受害人缓交了大部分诉讼费,并封了黄×信的账户。上月,法院在依法判处黄×信有期徒刑后,又对其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判决。

  记者在梅江区看守所见到了黄×信,他承认,做出这种没有人性的事是由于自己心存侥幸,以为家长不容易发现。本报记者 黄蔚山 通讯员 谢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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