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在睡梦中被警方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02:15 法制周报-e法网

  睡梦中的落网结局

  见到小孩的衣服后,多多的父母、家人喜出望外,他们向李小梅解释,由于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希望能在承诺的范围内支付感谢费,但遭到了李小梅的拒绝,李小梅在现场仍然坚持要30万元。

  回到嘉禾县城后,包括胡莉的娘家人在内,所有的亲戚都连夜凑钱,但最终也没能凑齐30万元。27日晨7时许,胡莉再次打电话给李小梅说,他们就是将房子卖了,也实在凑不出30万元,并再次提出在承诺的范围内支付酬金。

  “明天下午2时之前,如果凑不起钱,我们就到外地打工去了,这事我们不管了。”答复依然坚决。

  刘石清夫妻的最后一句话让多多的父母不寒而栗。27日上午9时许,万般无奈的胡莉和丈夫一起走进了嘉禾县公安局。

  接到报警后,嘉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雷建廷、中队长李杰锋等人分析后认定,刘石清李小梅夫妻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已经触犯刑律,可以立案。随后,雷建廷、李杰锋与另一位办案民警曾华忠一起,在胡莉等人的带领下,驱车赶往桂阳县燕塘乡麻地村。

  在桂阳县当地派出所和乡政府的配合下,雷建廷等人在刘石清的岳父家中发现一个女子正在床上睡觉,此人正是刘石清的妻子李小梅。

  “李小梅先天晚上忙活了一通宵,被抓获时正在做梦呢。”办案民警事后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

  警方当即将李小梅抓获。在另一个房间里,刘石清也被抓获。

  根据刘石清的交代,民警迅速驱车赶往嘉禾行廊。当天中午,在刘石清父母家中,警方将多多成功解救出来。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刘石清夫妻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鉴于李小梅在此案中的次要作用,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嘉禾县警方告诉记者,刘石清涉嫌敲诈勒索罪已于2008年1月21日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34216)

  记者手记

  善恶只在一念间

  刘石清原本是在做一件乐于助人的好事,最后却走到了犯罪的泥淖之中,刘石清的教训之深刻,令人扼腕叹息。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捡到别人的财物拒不归还的,是一种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因此,捡到别人家的小孩,将其平安送归,更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在适当范围内,捡拾人接受失踪儿童家长的感谢,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这种感谢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而刘石清却错误地把这种感谢当作可以无限索取的权利来行使,并在对方多次恳求的情况下仍坚持索要30万元。显然,他已经从善迈向了恶,最终酿成犯罪。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律师认为,刘石清事件是一个悲剧。

  “本来,收留走失的小孩,为其寻找家长,在民法上属于‘无因管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可以要求小孩家长支付,要些酬金也是在法律许可之中的事情。”王才亮说,刘石清从为了‘多要些酬金’到开出30万元的天价,就使事情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而以藏匿小孩的手段索取巨款的行为,就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

  “万幸的是,刘石清夫妻没有隐瞒捡到小孩的事实,也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份,否则就可能触犯更重的罪名。”王才亮说,这件事暴露了我们当今社会道德缺失的现象,拜金主义对社会的危害之大由此可见一斑。“我们不能要求全社会都是雷锋,但决不能超出法律底线。本是一个行善的机会,却因金钱的欲望致使身陷囹圄,可见善恶只在一念间,从这个意义说,刘石清夫妻也是不良思想观念的受害者。”

  在看守所,面对记者的采访,刘石清如梦初醒,痛心疾首,一再表示,“出来后要用自己的行动洗刷耻辱,为社会服务”。

  显然,这是迟到的忏悔。虽然晚了点,但只要刘石清真正认识到这一点,也不乏为一善。我们衷心希望,刘石清能从恶走回到善,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从该案中领悟到善恶只在一瞬间的真谛,共同用心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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