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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引发纵火案致5人死亡 包括3名儿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7日09:01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欧雅琴 郭文君 段思午)昨日凌晨3时,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11号某装修材料店发生一宗放火案,5人因煤气中毒、缺氧窒息死亡,其中1死者为放火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女,31岁,汕尾市人。

  3儿童在事故中丧生

  昨日凌晨3时2分,东莞市寮步镇公安消防队接到群众报案称:位于该镇香市路11号某装修材料店发生火灾。消防员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将该店的大门撬开,进入现场灭火,在现场发现有3男2女昏迷在店内阁楼上的两间房内,即速将5人救离火场并送往医院抢救。

  经抢救,邱某某及其大儿子庄某宇(男,11岁)、女儿庄某雯(女,12岁)于5时20分抢救无效死亡。16时50分,邱某某的小儿子庄某涛(男,4岁)及其丈夫的外甥庄某辉(男,19岁)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5名死者的死亡原因均为吸入一氧化碳及缺氧窒息。

  婚外情导致悲剧

  经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查明,该案件为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因其丈夫有婚外情,发生感情纠纷而引发的放火案。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得悉,当日凌晨,邱某某关闭室内所有窗户,反锁商铺东北侧的一道铁制后门,用物品堵住商铺两道卷闸门的门缝。随后,在店内多个部位浇上漆料,打开液化石油气瓶,用打火机点燃店内易燃物品,实施放火,造成其本人及其他4人相继窒息,抢救无效死亡。

  店内物品基本得到保存

  经过消防部门勘验,店内过火面积约9平方米。另据了解,除若干个放火点有燃烧痕迹外,发现死者的附近并没有过火痕迹,物品基本得到保存,并且有遗留手机等物件,据知情人士透露,“手机上有关于感情问题的短信”。

  而死者并非因大火直接烧死,发现现场时,现场有液化石油气瓶且处于开启状态。有相关人士表示,尚不能断定死者是起火前还是起火后吸入有毒气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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