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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博士杀人报道被判侵权 被告报社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04:31 北京晨报

  一篇《清华博士棒杀乡亲》的文章在网络上传播得沸沸扬扬,文章刊发之时,主人公清华大学在读博士董秀海正在被警方羁押、调查。7个多月后,案件真相大白,董秀海被无罪释放。但媒体“定案”已经将他推上道德的“绞刑架”。在经历了一年的诉讼之后,董秀海打赢了官司。正在找工作的董秀海希望蒙冤一事不要再影响他的人生。

  昨天,记者从海淀区法院获悉,被一审法院判决侵权的媒体已经上诉,案件仍未结束。

  ■事发清华博士被指杀人 媒体疯狂刊载

  记者在董秀海代理律师处看到了厚达半尺的案卷。这些记录还原了当时的大部分情节。

  2005年2月5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发生一起打架事件。相隔一墙的董秀海家人与邻居马开亮家人因为建房一事发生争执,最终由口角升级为流血事件。董秀海的母亲马彩杏挨了一斧头把,血流满面,之后马开亮在短暂的乱战中被人一棍打倒。事情的结果出乎众人意料——马彩杏被鉴定为轻伤偏重,马开亮经抢救无效三天后死亡。

  董秀海在医院里陪护母亲的时候,被警方以“调查案件情况”为由带走,当天晚上被送到了看守所。他和三个哥哥一起被警方刑事拘留。董秀海是村里唯一考入清华的学生,而且读到了博士,是村里学历最高的人。

  2005年2月17日,事发12天之后,一篇以《清华博士卷入乡村命案 “谁挡我建房我叫谁死”》的文章出现在当地的一份报纸上,之后立刻被百余家网站转载。在文章中,董秀海被指为“凶手”。“博士杀人源于邻里纠纷”、“谁挡我建房我叫谁死”等小标题几乎将案件定为铁案,文章中多次出现村民描述董秀海棒打乡亲的场面,“铁青着脸,用拳头砸马开亮”、“砸下这一棍的正是董秀海”……

  董秀海的姐姐得到消息后,在县城里疯狂购买刊登该文章的某份报纸。当天,这种报纸在家里摞起了厚厚一沓,但是,消息还是在乡间扩散开来。董秀海目不识丁、伤重在床的母亲也从姐姐的口中了解了报道内容。

  第二天,《在乡村权力场中迷失的博士》一文又在该报上刊发。这篇报道还深刻挖掘了清华博士董秀海杀人的社会原因。专家评论写道:“ 董秀海的道德水平并没有随知识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不具备一个社会公民最起码的道德修养规范。”

  从此,董秀海的母亲再没回过村里。

  ■被拘一月后才知有人死准备自行辩护

  与此同时,董秀海在看守所里不停接受提讯,不停重复描述着当天的过程,无数次说起马开亮倒地时他的位置。他没有想到事情的严重性,一再要求取保候审,他惦记的是母亲的伤情。一段时间后,看守所里的人揣测说:“看样子,人家应该伤得不轻。”董秀海以为自己的几位哥哥没有承认棒打马开亮,自己才成为警方的重点嫌疑人。

  一个月后,警方向看守所里的董秀海宣布逮捕,还向董秀海出具了一份告知书,这时董秀海才知道马开亮死了,自己惹上了人命官司。在看守所里,他还了解到这件事情已经上网了。

  董秀海否认亲手杀人。在他的印象里,马开亮被打倒的时候,他正在与马开亮的女儿僵持不下,而且是背对着马开亮倒下的地方。董秀海知道伤害致死最低也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在清华读书7年的董秀海由寒窗直接落入铁窗,感到命运与自己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我要为自己辩护。”董秀海在看守所做好了为自己作无罪辩护的准备。

  ■宣判对方证言救得一命 “杀人”博士获释

  事后,董秀海知道,其实二哥郑秀虎早已承认,因看到自己的母亲被打破头倒地不起,所以在激愤下挥棒打人。而被害人马开亮女儿的证言也显示,案发时,董秀海与她打在了一起,距离马开亮倒地的位置有一段距离。这份证据救了董秀海。

  2005年4月28日,案件移送丽水市检察院。缙云县公安局给出的意见是:作为共同犯罪对郑秀虎和董秀海提起公诉。2005年9月15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郑秀虎提起公诉,对董秀海变更为取保候审。

  法庭最终判决:“郑秀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秀虎赔偿马家经济损失共计29万元,“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马彩杏、董秀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5年9月15日的下午,董秀海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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