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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跳楼自杀未遂砸伤少女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00: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瓯检) 在浙江温州打工的湖南籍男子邓忠华跳楼自杀,将一个刚来温州的湖北少女砸成重伤(本报2007年12月11日二版曾作报道)。1月28日,邓忠华被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邓忠华身无分文,受伤少女陷入绝境。为给少女筹措首期医疗费,当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与公安机关、法院办案人员一起,想方设法帮助少女解脱困境。

  去年9月10日晚,湖南籍男子邓忠华因琐事与住在隔壁的两个年轻人发生纠纷,被打得满脸是血。想到自己没工作又没钱医治,失去理智的邓忠华爬上暂住处四楼至五楼转弯处的楼梯间护栏,从窗口跳下。不料他自身没有大碍,却把湖北少女小陈砸成了椎体爆裂性骨折。由于邓忠华无力赔偿,小陈的父母只好卖掉老家的房子替女儿治病。

  小陈的悲剧牵动了当地检察干警的心。邓忠华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的案子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温州瓯海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为被害人积极募捐,一天之内就筹集2300余元,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报道该事件,获取社会支持。

  很快,温州各界捐献的10万元救命款迅速送到了小陈父母手中。此前,当地派出所民警也带头捐款,筹集了7000余元。

  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后,办案法官也积极帮助小陈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最高额度3万元的一次性救助金。一位在法院等待出庭的律师,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为小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并从律师事务所爱心基金里为她准备了2万余元的救助款。

  小陈目前的医药费用已经花去了20多万元,她也丧失了记忆力,智力减退。在邓忠华无力赔偿,后续治疗费用尚无着落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奉献的笔笔爱心,令小陈父母感动不已。

瓯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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