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女子不愿离婚用硫酸泼伤丈夫获缓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13: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崔亮)昌平区的李女士对丈夫提出离婚要求不满,就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拿硫酸泼向丈夫。记者今天获悉,在法院审理李女士故意伤害一案时,其丈夫向法庭请求宽恕妻子,昌平法院最终判处李女士缓刑。 李女士与丈夫王某结婚以来经常发生矛盾,后来王某长期不回家。去年4月,李女士接到法院的传票,得知王某起诉她要求离婚。 当王某回家后,两人再次发生口角。王某睡着后,李女士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到他的身上,将其烧伤,经法医鉴定已经构成重伤。经法医鉴定,李女士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于是公安机关对她取保候审。 在法庭上,李女士对指控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她说结婚以来夫妻关系非常不好,经常吵架,但没怎么想到离婚。那天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后,自己非常生气,冲动之下,就拿出厕所的半瓶硫酸泼向丈夫。后来看到丈夫的惨状,她心里也很害怕,赶紧将丈夫送到了医院。 据李女士的辩护律师说,事情发生后,李女士与丈夫已经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在当天的开庭中,王某并没有到庭,但他之前向法官表示,双方已经离婚,自己也原谅李女士的行为,希望法院不要再追究李女士的刑事责任。 昌平法院认为,李女士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李女士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案件发生系家庭矛盾导致,现双方已解除了婚姻关系,民事赔偿亦达成协议,被害人也谅解了李女士,因此法院对李女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