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三姐后人状告电视剧损害名誉案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01:3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新版电视剧《杨三姐告状》播出后,杨三姐的亲孙子薛先生因不满该剧虚构“杨三姐沦落妓院、贿赂官员”等剧情而诉至法院,为奶奶讨清白,并索赔100万元。近日,这起名誉权官司目前已达成庭外和解,薛先生获得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后,向西城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得到法院准许。

  原告称剧中杜撰损害名誉

  2007年3月,由北京北广传媒影视有限公司等单位出品的电视剧《杨三姐告状》在全国范围内播出。看完该电视剧后,薛先生表示,电视剧《杨三姐告状》中虚构杨家母女三人被卖进妓院情节。

  薛先生称,剧中杜撰、歪曲历史是对奶奶杨三姐及家人的侮辱。损害了杨三姐的名誉,故起诉要求北广传媒影视有限公司停止放映、出版、发行电视剧《杨三姐告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薛先生所称杜撰内容还包括:剧中杨三姐父亲是清朝的山东藩台,亲家也成为同僚。实际上杨父是靠务工、扛活为生的贫苦农民;剧中事发时间为清朝,事发地是玉丰县,杀害杨二姐的是“高成栋”。实际上杨三姐告状发生在民国7年的滦县,杨二姐被高占英杀害。

  双方均做让步达成和解

  2007年10月30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9岁的薛先生也亲自从老家河北唐山赶到参加了庭审。

  北广传媒影视公司的代理人当庭否认侵权,辩称“沦落妓院、贿赂官员”属于合理的艺术创作,该剧出发点是好的,塑造了一个受人尊重并令人同情的杨三姐形象,没有污蔑的意思,而且该剧已经过合法审批。

  开庭当天,法官曾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薛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开庭后不久,双方经私下沟通后起草了一个谅解协议并签字确认,双方均做出一些让步,在北广传媒影视有限公司对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薛先生向西城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官后来作出口头裁定准予撤诉。薛先生获得一定补偿,具体金额不方便透露。双方协议中也未禁止该剧继续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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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三姐告状”

  杨国华,俗称“杨三姐”,乳名“杨三娥”。1901年出生于河北滦县。“杨三姐告状”发生在高狗庄,时任初等小学教员的高占英因与其五嫂通奸被发妻杨二姐发觉。为免除后患,他杀害了妻女。杨三姐在为姐姐奔丧中发现疑点,数次上告,最终为姐姐申冤报仇,其姐夫高占英1919年被执行死刑。杨三姐1982年担任滦南县政协委员,后担任唐山市政协委员;1984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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