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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保安私刑逼迫员工写认罪材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00:4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伟 通讯员 南法宣)怀疑内贼盗窃电缆,南海桂城某楼盘工地保安搜查员工宿舍,并私设刑堂对两涉嫌员工野蛮殴打、刑讯逼供,两员工被迫写下“认罪材料”。日前,杨某康等7名保安分别被南海法院一审判处7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工地被盗保安搜员工宿舍

  去年5月29日晚,该楼盘工地的电缆材料被盗。次日凌晨,该楼盘项目部保安队长杨某康负责展开调查,并怀疑内贼作案。杨某康等人随后对工地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搜查,在电工王某的宿舍,几人找到一些电缆,怀疑为被盗赃物。

  杨某康当即向上级总公司汇报,当晚19时许,建筑公司方面派出总公司主管高某、潘某等人到达工地,对事件进行调查。在高某授意下,保安员曾某国、王某生将王某禁锢在项目部的经理室内。

  “我一进门他们就给了我一巴掌,后来我还被打到几次晕倒。”王某后来向警方证实,自己没有作案因此不承认保安所称的盗窃罪名,被关到经理室后,曾某国、徐某元等保安为强迫其“认罪”,就轮流持胶棍殴打逼供。王某最后被迫写下“认罪材料”,声称还有一电工谢某和其共同盗窃。

  强迫员工写下“认罪材料”

  当晚22时许,谢某也被叫到项目部经理室,莫名其妙就迎来一顿暴打。几名保安不由分说殴打谢某,之后逼迫谢某“认罪”并交待“赃物”存放地。谢某熬不过毒打,被迫带领杨某康、杨某财、黄某生等保安来到澜石深村,到其居住的出租屋查找“赃物”。杨某康等到达后,不等谢某家人同意,就冲进去搜查出租屋,但翻遍房间,也没发现任何可疑物品。

  “赃物”没找到,几名保安将谢某带回项目部经理室,再次对其实施私刑逼供。“他们要求我将衣服脱掉,我不肯,他们就用警棍打我的背部和胸部,用脚踢我的腰部和腹部。”谢某称,几名保安为逼迫其承认盗窃,轮流持胶棍殴打,其被迫写下“认罪材料”。杨某财等人以其所写数目与实际不符为由,再次对其殴打,致其两次晕倒。

  次日上午10时,该建筑公司主管高某电话报警,称抓获两盗窃嫌犯,警方到达后发现王某、谢某受伤,将二人送医治疗。杨某康等7名保安被警方抓获。

  日前,南海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康等7名保安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3名保安行为另构成非法搜查罪,决定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7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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