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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傍假大款合伙诈骗舅舅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13:11 新闻晚报
    □通讯员梁志明记者周柏伊

  晚报讯 一心追求奢华生活的女子林玉秀,在婚介所遇上了把自己装扮成大款的刘恒宜,两人挥金如土,入不敷出,居然合伙用假的房产证作抵押,向自己舅舅借钱。记者昨日获悉,长宁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恒宜、林玉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林玉秀年近四十,离异,没有工作,靠自己以前打工的积蓄生活。她平时喜欢和人打麻将,虽说生活并不富裕,输赢倒不小,她一直渴求富裕的生活。2005年8月经婚介所介绍,她认识了自称有房有车,在嘉定开办学校的刘恒宜,尽管刘恒宜比她年长近20岁,其貌不扬,可为了自己下半辈子的幸福生活,她毅然和这位“大款”建立了恋爱关系。

  平日里就喜欢大手大脚用钱的林玉秀,此时有大款男友在身边,用起钱来更是有恃无恐。出入高级饭馆、浴场,购买金银饰品等,花销不菲。可实际上,刘恒宜根本就不是什么大款,房子是租借来的,车子是贷款买的,后来又卖掉了。本来就没有多少积蓄的被告人刘恒宜很快就囊中空空,曾经办过的学校,也因为动迁已停办,没有了收入来源。于是,他便想着通过借钱来维持高消费。

  借钱谈何容易,正巧林玉秀的舅舅在新疆工作了四十余年后回上海生活,带回来一点钱,准备买房以安度晚年。去年3月至4月,林、刘两人合伙,让人为刘恒宜租借的房子做了一张虚假的房产证,将产权人写为其舅舅,由林玉秀交给她的舅舅,老人信以为真。这样,他们共骗得其舅舅人民币8万元,这笔钱很快被两人挥霍殆尽。

  当其舅舅搬入江桥地区的房子后,从邻居处得知,其产权根本就不是这个“毛脚外甥女婿”的,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恒宜、林玉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恒宜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林玉秀,有立功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两名被告人已退出诈骗所得,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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