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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绑架同村少年勒索50万元撕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04: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彭姣时、唐红杰 通讯员 王创辉)因没钱做手机生意,于是商量绑架同村17岁少年进行勒索;同时,还残忍地决定“无论是否勒索到钱,都要将他杀死”。昨天,东莞中院一审判决该男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

  没钱做生意决定绑架17岁邻居

  绰号老五的肖伟吉今年仅23岁,是广东省普宁市人。2007年,肖伟吉因缺钱做手机生意,便与李爱民(在逃)密谋绑架勒索钱财。当年17岁的小亮(化名)是和肖伟吉同一个村出来打工的,肖伟吉知道他家有钱,于是将小亮确定为绑架对象。肖伟吉还和李爱民商量称:“他认识我,绑架后无论是否勒索到钱,都要将小亮杀死。”

  2007年7月30日晚上,肖伟吉和李爱民到博罗县石湾镇以陈少斌的名字租下一间旅店的204房用于作案,并购买了透明胶带和手套等作案工具。第二天早上10时许,肖伟吉一个人去到小亮表哥的住处高埗镇高埗村找到小亮,并以要购买一些K粉,请他帮忙验货为由,将其骗到博罗。在该房内,肖伟吉用自己的手机拍下小亮被绑的照片,拿走小亮的财物。准备就绪后,肖伟吉去深圳市龙岗镇要小亮的家人选择交付赎金的具体位置。途中,肖伟吉将小亮被绑架的照片通过彩信发给了他的父亲,向其勒索50万元赎金。

  戴手套捂杀绑架对象

  去年8月1日凌晨,肖伟吉回到石湾镇租用屋后,戴上事先准备好的手套,由李爱民用枕头捂小亮的嘴鼻,肖伟吉按住双脚,直到小亮没有动弹。李爱民担心小亮没死,又用毛巾勒小亮的脖子。

  当天19时许,小亮的父亲说已经准备好了赎金,李爱民来到万佳百货门口,但因那里人太多,就变更了地点。后又多次变更交付赎金的地点。23时许,李爱民要小亮的父亲将赎金放在龙岗区党校路边一草丛里。看见小亮的父亲将钱放好离开后,两人就去拿钱,并在增城市一旅馆里分赃,肖伟吉分得27万元。8月2日8时许,肖伟吉到深圳市华强北路远望数码城用勒索的钱买了11部手机,在去布吉途中时被抓。

  法院:主观恶性极大应予严惩

  今年1月2日,该案在东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昨天,该案获得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肖伟吉在作案前就预谋实施绑架后无论是否勒索到钱都要杀死人质,足见其主观恶性极大,应予严惩。最后,法院以犯绑架罪,判处肖伟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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