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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老总以低价购经适房为名诈骗6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00:21 东南快报

  严某平本是负责开发福州新店西园新苑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但他却为了好处费,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伙同他人诈骗20多名群众600多万元购房款。昨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经侦大队向媒体公布了这起经济适用房诈骗第一案。

  据晋安经侦大队民警许强介绍,去年8月中旬时,他们陆续接到20多名群众报案,称被福州新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严某平、副总经理林某星,以帮助购买内部价的经济适用房为名骗走购房款,总金额达600多万元。鉴于案值巨大,被骗人员众多,又是购买住房这种热点问题,警方马上成立了专案组。

  很快,民警就查清林某星并不是该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但是严某平的身份却没有问题。9月初,民警抓获了严某平,案情随之浮出水面。

  原来,林某星和严某平是老朋友,林某星自2005年8月起,便开始利用严某平的身份为掩护,在外面宣称自己能以1300-1500元/平方米的内部价格,购买到市价2000元/平方米左右的西园新苑经济适用房。为了能博得购房群众的信任,林某星取得了严某平的“配合”,将购房群众约到严某平的办公室商谈购房时宜,拿出房屋设计图纸让群众挑房,并让严某平告诉购房者,“林某星是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以后买房找他就行了”。

  不仅如此,林某星还让购房者将购房款汇到严某平的银行账户。这样一来,购房者对于林某星越发信任,纷纷掏钱向林某星买房,其中一人甚至以亲友名义,向林某星购买了8套房子。而且,购房者不仅自己买,还推荐亲朋好友买,林某星的卖房“生意”也就越来越红火。一年的时间里,林某星共卖出48套莫须有的住房和多间店面房,骗得600多万购房款,严某平分得40多万好处费,其余都被林某星拿走。

  去年7月时,西园新苑交房时间到了,购房者们多次找林某星要房,林某星却一直推脱且拒不露面,最后干脆手机都关机了,被骗的买房者们由此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纷纷向警方报案。

  去年12月,在外潜逃3月的林某星被警方在长乐抓获归案。昨日,晋安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林某星,而在此前,严某平作为诈骗共犯已被警方逮捕。

  据悉,此案为福州经济适用房诈骗第一案。

  开发商

  无权卖经适房

  办理该案件的晋安经侦大队民警许强向记者表示,他们在询问受害者后得知,林某星和严某平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主要是因为2005年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制度不像现在这么严格。于是令购房者们误以为,作为开发该项目的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能够有特权批出优惠房,所以才对林某星和严某平深信不疑。

  为此,许强提醒市民,2007年6月7日,福州市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若干规定?穴试行?雪。按该规定,房屋的销售由福州市房管局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通过摇号、在报纸上公示等多轮透明程序,才能最终获得买房资格,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根本无权私自卖房,所谓“内部价卖房”肯定是骗局。

记者 周雄伟/文 许艺民/图 通讯员 李振 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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