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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为2000元欠款抓伤法警(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01:02 京华时报
女老板为2000元欠款抓伤法警(图)
女老板拒不配合法官工作被法警带走。本报记者 王俭 摄

  本报讯 (记者 郭晓明)昨天上午,东城法院的法官来到工体附近的“来玉”韩国料理店,对该店拖欠的2000多元货款进行强制执行。过程中,该店女老板张某大喊“不欠钱”,拒绝执行,并将一名法警抓伤。当天,张某被法院拘留,她经营的料理店不但要偿还2000元欠款,还被罚款2000元。

  上午11点,执行法官来到了位于朝阳区工体北路新中街2号楼的来玉韩国料理店。女老板张某站在服务台内,还没等执行法官说明来意,就大喊,“我们没欠钱,那是法院瞎判。”执行法官说,判决已经生效,就应该履行。张某依然高喊,店是她后来接手的,欠钱的是前任老板,不是她,因此拒绝付钱。法官则说,如果不履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将强制执行。

  “这店就是我的,你吓唬谁呢?”张某说。这时旁边一名系着围裙的中年男子也对着法官大喊,“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他们要东西,让他们随便拿。”见此状况,法官经请示,决定对张某进行拘留。法警要将张某带走时,张某将一名法警抓伤。旁边的中年男子孙某也因阻碍法院执行被带回法院。法院决定,张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男子孙某因阻碍法院执行,分别拘留15天。来玉料理店被罚款2000元。

  据了解,去年3月20日,来玉料理店与东源添宝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东源添宝公司向来玉料理店供应啤酒,并提供燕京展柜一台。7月,东源添宝起诉来玉料理店,称其拖欠货款2040元,借用的展柜也未归还。该案审理期间,法官到来玉料理店送达传票、起诉书和判决书,老板张某均拒绝接受,开庭拒不到庭。法院强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张某才到庭应诉。11月27日,法院判决来玉料理店给付货款,归还展柜。判决生效后,来玉一直没有履行,被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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