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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因老太被火车撞死起诉广铁索赔18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今天开庭审理此案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王晓云、实习生高静宁报道:离开家不到3个小时,患有老年痴呆病的先某就在广州火车东站附近的铁路线上被一列火车撞死,丈夫和3个儿子起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索赔18万余元。今天上午,此案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 老人外出被撞身亡 悲剧发生在2006年12月17日。上午约8时30分,71岁的受害人先某离家外出,9时左右,她在广州火车站东站大道邮政通道口附近失踪。 “当时,我们全家都急疯了,因为母亲患有老年痴呆病多年,神智不清,眼、耳、脑部都有问题,一旦出点意外可怎么办啊!”受害人的小儿子罗先分说,父亲赶紧叫上他们三兄弟四处去找人,张贴“寻人启示”,并在当天向派出所报案。 没想到,就在先某“失踪”的第三天,12月20日,全家人等来的正是事前所担惊受怕的噩耗。 他们从广州火车东站派出所了解到,先某于12月17日上午11时10分许,在广州火车站东站广深高下线k9+270m处被刚启动两分钟的T773次列车撞伤当场死亡。 罗先分说:“真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母亲出事的前几天,还是我的生日。虽然她患病多年,可是怎么也想不到她会这样离开我们。” 协商未果告上公堂 随后,先某的家属找到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处理,没有结果,于是告上公堂。 原告在起诉书中写道:被告对站内残旧的安全防护设施缺乏督促检查,未尽到有序安全保障义务和社会监护责任,同时把守不严,疏于管理,导致眼、耳、脑部患有严重老年多种疾病、神智不清的老年妇女先某死于站内。 他们认为,事故发生前,先某长时间行走在铁道上,但是车站的安全、安检、巡道、护路等工作人员却未发现或未予以制止,而T773次列车发车调度指挥和司乘人员亦未认真瞭望。发现受害人时,只是鸣笛警告,未进一步采取有效应急措施,从而造成惨剧,被告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8748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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