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率众围堵市委市政府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04:2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文杰 通讯员 巫洁涛 杨丽)为提高工程款,包工头带着上百人逼工地停工,还以假装自杀威胁,带人围堵中山市委市政府的大门。昨日,中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包工头王玉华有期徒刑六年。

  聚集上百人逼工地停工

  2006年2月,电白二建将中仪花园一期工程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包工头王玉华的丈夫张兴跃及许冠男、唐在余(三人均在逃)等人。

  同年的5月14日至17日,王玉华和张兴跃、唐在余、许冠男一起,组织了上百人,强行切断了中仪花园工地上的电源,还打砸施工电箱,阻止其他工人,以逼迫电白二建项目负责人王某锋答应他们单方提出的提高工程单价要求。遭拒后,王玉华等组织人员打砸、哄抢工地士多和食堂内的财物,打伤了工地人员及前来维持秩序的派出所治安人员。最终王某锋被迫按张兴跃的要求预支工程款、支付误工费等共346000元。张兴跃收款后逃匿,不再施工。后经核算,张兴跃强行多收电白二建335010元。

  围堵市委市政府大门

  法院还在审理中查明,张兴跃承建由天竣公司分包的壹马公司马志华工地的模板工程期间,与天竣公司发生矛盾,王玉华便以代理人身份要求对方补偿753700元。2006年9月10日至10月期间,王玉华带着30余人冲入马志华工地闹事,强行关掉水电,阻止施工,逼负责人赔钱。王玉华甚至爬上施工楼楼顶,自称不给钱就跳楼,导致天竣公司所有工程项目被迫停工,工期延误。同年12月8日至11日,王玉华、王德林、罗益周还带着人到东凤镇政府要求索赔。在多次索赔未果后,2006年12月20日、21日连续两天的上午,王玉华组织人员带着被褥围堵了中山市市委、市人民政府大门,至21日上午11时许被公安人员在现场抓获。

  中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玉华、王德林、罗益周的行为,属聚众扰乱了社会秩序,其中被告人王玉华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为此,昨日该院一审判决王玉华有期徒刑六年,并分别判处积极参与者王德林有期徒刑二年、罗益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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