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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口角争执杀害3人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02:3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在网吧,何国平因与他人发生争吵,遂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砍死三人,制造“6·12”特大恶性杀人案。昨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何国平、童建国、杨隆田、李冬梅、张波、胡德忠、王志华、龚勇军、杨海波、孟海波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此次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都是一些故意杀人、抢劫、爆炸和贩卖毒品罪犯。

  制造长沙电影城“星际网吧”血案的杀人凶手何国平即在伏法之列。何国平,21岁,湖南浏阳市人。2006年6月11日晚,何与黎善斌(已判刑)窜至长沙市人民中路长沙电影城的“星际网吧”上网。次日凌晨4时许,何因向网吧收银员胡某询问是否有食物时与胡发生争吵,遭到程某的指责。何顿生杀人恶念,遂窜至网吧厨房内拿起一把菜刀,用刀背砍砸程的头部,并向程颈部切砍数刀,致其当场死亡。之后,何又持刀朝收银员胡某颈部猛砍数刀,将胡杀死。何唯恐罪行败露,继而又持刀将已熟睡的女服务员张某杀死。

  故意杀人犯童建国,37岁,湖南桃源人。该犯于2006年5月26日与已离婚但仍在一起同居的被害人罗某从湖北荆门来到长沙,借住在湖南人造板厂宿舍。同月31日下午3时许,童查看他人发给罗的手机短信,二人发生争执。童遂用双手紧扼罗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后又将罗的尸体肢解。

  故意杀人、抢劫犯张波,23岁,江西省宜丰县人。2006年3月12日,该犯邀集汪伟(已判刑)在长沙市冒充军警人员拦截被害人唐某某驾驶的轿车,当车行至长沙市火星南路直通花卉大世界路的丁字路口东南角处时,二人持事先准备的匕首威逼唐某某,并用橡胶绑带、胶带纸将唐捆绑拖至后排座位上。随后,对被害人唐某某搜身,抢得现金4600元、三星E808型手机一台、黄金戒指一枚以及被害人唐某某的身份证。抢劫后,张与汪用橡胶绑带勒住唐海涛的脖子将唐活活勒死。

  爆炸犯胡德忠,38岁,湖南省浏阳市人。2005年2月,胡经人介绍与同乡人李某恋爱。同年12月,李某以性格不合提出断绝关系,并补偿胡2800元。但胡继而要李某之父赔礼道歉,被拒绝。之后,胡遂产生爆炸杀死李父的恶意。2005年12月13日凌晨2时许,胡携带爆炸物窜至李家,引爆李父的卧室后逃离现场,李父经抢救无效死亡。

  贩卖毒品、抢劫犯杨海波及贩卖毒品犯孟海波昨日也被执行死刑。

  通讯员罗小确 魏小晓 宋懿 记者龚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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