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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驾车撞死路政员被判赔偿5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11:52 青年时报

  □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讯员 厉园园

  时报讯 赔偿50万元!这对一个外来打工者家庭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一时冲动,让29岁的河南人杨某犯下了致命的错误。他不仅获刑十年,还被判赔偿50万元。

  而杨某原本是全家人的生活来源,他一人在东阳市打工,妻子和两个儿子(大的6岁,小的5岁)在老家。

  杨某有辆农用车,平时跑运输挣钱。2007年4月3日晚上,杨某运黄沙去义乌。8点多,他沿着东阳市江北街道广福路自东向西行驶,路过月亮湾小区路段时,被东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的工作人员拦下。

  路政人员向杨某索要证件,杨某装作到副驾驶室内寻找,一边趁机锁上了车门,驾车逃离。逃离过程中,杨某撞倒一名路政工作人员。

  随后,伤者被送到了医院,但因为多根肋骨骨折、胸腔内大量积血引起了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死者38岁,有个8岁的女儿。

  而杨某开出80多米后,因为慌张,就弃车逃跑。他打了辆车,直接到了义乌。在义乌时,杨某拨打过110,想转接东阳警方。未能转过去后,杨某就挂掉了电话,没有和义乌警方透露任何信息。

  事发的第二天下午4点多,在义乌一家宾馆,警方抓到了和他人在打牌的杨某。

  近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杨某所犯的是故意伤害罪。而杨某打电话给110也不是自首行为。据此,杨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死者的家属同时向杨某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法院判杨某赔偿50万余元。

  对此判决,杨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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