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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保安因1元停车费将司机打成重伤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23:52 半岛晨报

  晨报讯 (宋笑彦 记者赵雪伊 实习生孙晓铭) 农贸市场的几名保安在收取外来车辆停车费时,与车主发生争执。最终双方因一元钱车费而大打出手,4名保安一拥而上,将车主打成重伤。近日,众保安分别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2007年2月16日上午9时,甘井子区市民刘某开着自家一辆银灰色微型面包车来到金三角市场准备买些菜回家。当车子刚刚从市场南门开进市场,几名保安上前拦住了刘某的车子。“进门得交一块钱停车费!”带头的保安李某口气有些冲。刘某回答自己没有零钱,问能不能出来时候再交。几名保安一口拒绝,坚持让刘某交钱。

  双方争执期间,刘某的车子挡住了后面准备进入市场的其他车辆,一时间催促的笛声此起彼伏。刘某无奈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准备下车“破”钱交费。很快,刘某在一旁的小卖店“破”开了钱,将1元钱交给了保安李某,一边往回走,一边嘴里骂骂咧咧地泄愤。几名保安看到后面车子已经排了一长串,便不停地催促刘某让他快点开走。后来,李某带头挥拳打向已经进入驾驶室内的刘某……刘某只觉得眼前一黑,头部接连剧痛,随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后经法医鉴定,刘某面部外伤,颅内出血,损伤程度属重伤。

  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将李某等4名保安刑事拘留。事后李某等人积极赔付了刘某的医疗费用。近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等4人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主犯李某被处有期徒刑3年,其他3人各处有期徒刑1~2年不等,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付了受害者损失,4人均被做了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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