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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假期打工期间跳楼自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2: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女大学生假期打工期间跳楼自杀(图)
罗大忠只想为死去的女儿讨一个说法。

  本报讯 (记者刘满元摄影报道)前天原本是广东省兴龙理工学校开学的日子,但是该校35名学生却守在东莞泰山电子有限公司的门外,不愿返校。原因是与他们一同前来打寒假暑期工的校友罗芳疑因该公司有关部门主管不让她上班,从宿舍五楼跳下身亡。事发后,有律师称,该事件校方要承担主要责任,罗芳打假期工的工厂、相关中介机构均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惨剧:刚上大学死在打工公司

  前天上午,记者在东莞市虎门路东社区一块空地上见到了死者罗芳的父亲罗大忠,他一脸憔悴。

  罗大忠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罗芳去年高中毕业后,于9月进入广东省兴龙理工学校计算机专业就读。

  12月20日,学校放假。罗芳被学校安排到东莞泰山电子公司一部门工作,与她一起的还有该校计算机、人力资源等专业35名学生。

  今年1月22日,罗芳因身体不适,没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就不去上班。24日晚,当她再去上班时却遭到部门主管李先生的拒绝。25日上午,兴龙理工学校派驻泰山电子公司的吴有平老师向公司行政部反映此事,该公司行政部一名工作人员把罗芳叫去了解情况。

  1月26日,罗芳再次前往公司上班,又遭到李先生的阻止。两天后的早上8时5分许,罗芳从其居住的公司宿舍5楼跳下,当场死亡。

  1月28日早上8时15分,罗大忠接到女儿死亡的消息后,于第二天下午与妻子赶到泰山电子公司。当地负责此案的民警告知,罗芳是跳楼自杀身亡。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说,罗芳属于意外死亡,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罗大忠称,厂方至今未与他就罗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同学:事情没解决无心返校

  与罗芳居住在同一宿舍的校友徐菲菲说,罗芳出事的前两天,她和罗芳一起去上班时,罗芳曾经担心主管仍然不让她上班。来到车间后,李主管果然还是不让她上班。此后两天,罗芳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还买了香蕉分给宿舍同学吃。没想到1月28日早上便传来了罗芳不幸的消息。

  “全校36位同学一起来公司打工,只有她一人被主管阻止去上班,她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徐菲菲说。

  罗芳的校友说,前天是他们学校开学的日子,也是他们与该公司合同到期的日子,但是35位同学因为罗芳的事情没有解决,也没有心思回学校去上课。

  校方说法 学生自愿报名打工

  前天上午,记者致电广东省兴龙教育管理中心的负责人魏永强,他说,校方将等罗芳的家属与泰山电子协商好相关赔偿事宜后,再与其家属协商此事。“假期用工的安排,学校其实安排得很细。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学校特意安排了一位老师来到学生打工的公司照顾他们。”

  当得知罗芳被公司主管阻止不让上班后,校方立即与该公司人事部门协商处理。但由于是周末,公司未能及时安排此事,没想到周一就发生了不幸。“这些学生来打假期工,都是他们自愿的。还另一方面可以赚到生活费用。所以当学校推出该通知后,很多学生便报名参加了。”

  前天下午,记者致电东莞泰山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人黄伟明,他说,罗芳的赔偿事宜公司与其家属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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