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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情夫合谋雇凶杀害前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15:36 新华网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3月10日电(宋景军)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日前侦破一起一女子与情夫谋害前夫案,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2008年2月27日,赤峰市新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辛某(女,43岁,松山区穆家营子镇村民,现住新城区皇家帝苑)报案称:其前夫唐某(男,45岁,松山区穆家营子镇村民,现住新城区皇家帝苑)在皇家帝苑家中被人打伤,现送医院抢救。2月28日18时伤者唐某在赤峰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尸体解剖,初步认定死亡原因为锐器致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2月29日,警方赴京工作组反馈回重要线索,受害人唐某的妻子辛某与在北京经营房地产的安徽籍男子孙某(男,50岁)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春节前后孙某曾两次来赤峰。经审讯,辛某心理防线被彻底攻破,交待了自己与孙某及妹妹辛某某(女,41岁,松山区穆家营子镇村民)合谋雇凶杀害唐某的犯罪事实。

  3月1日凌晨,警方分头将辛某某和孙某抓获,并根据辛某某的交待将其雇用的社会闲散人员崔某(男,41岁,赤峰市红山区居民)抓获;随后,又将崔某雇用的凶手赵某(男,24岁,松山区穆家营子镇村民)抓获。至此,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全部归案,无一漏网。

  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了合谋雇凶杀人的经过。

  2005年,受害人唐某与辛某(二人于1999年离婚,但一直同居至今)到北京经营钢材生意。因生意关系,辛某与在北京经营房地产的安徽籍男子孙某产生奸情。为了达到占有唐某钱财并与孙某共同生活的目的,从2007年10月开始,辛某与情夫孙某及妹妹辛某某合谋准备雇凶杀害唐某。三人商定孙某出钱20万元,辛某出10万元(实际未出),交由辛某某雇人实施。2008年1月份,辛某某找到社会闲散人员崔某给他10万元,要求为其雇人行凶,于是崔某找到与其曾一起打工的赵某,提出春节前杀死唐某后付酬10万元。

  2月3日下午,孙某亲自来赤峰督办。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上午,赵某按照崔某提供的信息,冒充物业维修人员进入唐某家(当时唐一人在家,辛某借故躲开),因楼上有人出入,未敢下手;当晚赵某再次冒充物业维修人员按唐某家可视对讲机要求进门维修,唐某通过可视对讲机认出了是上午来过的“物业维修人员”,引起唐某的警觉并以时间太晚为由拒绝其进入。

  2月22日,辛某以回赤峰办港澳通行证一起旅游为由骗唐某从北京一起返回赤峰。2月24日下午,孙某从北京驾车到达赤峰给辛某、辛某某姐妹施加压力,督促实施犯罪计划。

  2月27日18时30分辛某按约定从窗户将单元门磁卡扔给在楼下等候的赵某,并于20时40分许趁唐某进卫生间之机打开屋门放赵某进入行凶,自己则跑到楼下,并故意将自己房屋钥匙丢在屋内。赵某进屋后,直奔卫生间用六棱铁棍猛击唐的头部,致唐当场倒地。随后赵某拿走唐的手机制造抢劫假象后,下楼逃脱。辛某在楼下等赵某实施完犯罪离开后,为了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谎称下楼忘带钥匙求邻居把单元门锁打开。辛某上楼后听到其丈夫在屋内喊快拨120,为了拖延时间致其死亡,辛某先后到四楼、五楼邻居家敲门,让邻居帮忙拨打120和找开锁的师傅。半小时后,开锁师傅将门锁打开后,120急救人员将唐某送往医院抢救。2月28日,受害人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作案后,辛某某得赃款10万元,崔某先后付给杀手赵某5.28万元,崔某得赃款4.72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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