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不愿抚养非婚生儿子 自称其哥哥姐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0:0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因为不是婚生子,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把孩子的户口纳入自己家中,导致6岁的孩子面临入学难的困境。日前,普陀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抚养、扶养关系纠纷案。父亲大声说:“辉辉都是喊我哥哥的。”母亲也争辩道:“辉辉都是喊我姐姐的。”日前,这一幕出现在了普陀法院的法庭上。

  2001年,吴先生和袁小姐经介绍相恋。当时袁小姐还只有十九岁,对自己的身体变化懵懵懂懂,直到2002年3月11日体检中才发现已经怀了9个月的身孕。20天后,小辉辉便出生了。他一出生便被奶奶抱走送到别人处寄养。今年,辉辉6岁了,由于他是非婚生子,父母双方都不愿把辉辉的户口纳入自己家中,导致辉辉面临着入学难的困境。于是,吴先生把辉辉生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辉辉随袁小姐共同生活。

  庭审中,吴先生和袁小姐都对自己的一时冲动追悔莫及。可由于双方都没有工作,均表示不愿抚养辉辉。法院认为,辉辉从2004年11月16日起随父亲共同生活至今,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保持原抚养关系有利于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故驳回了吴先生的诉讼请求。(未成年人辉辉为化名)作者:包璐影;张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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