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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超市被诬为小偷索赔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陈太富 记者 袁钲钲)春节前夕,市民刘先生和朋友到位于蜀汉路的欧尚超市购物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当作了小偷,后经民警调查核实,刘先生并不是小偷。刘先生认为自己被打,人格也严重受辱,要求超市方赔偿。对此,超市方认为自己并没有动手打人,并无过错,拒绝赔付。一气之下,刘先生起诉到金牛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255元、精神抚慰金2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目前,金牛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购物时 市民被疑为小偷

  今年2月5日晚上8时许,家住金牛区的刘先生和朋友来到欧尚超市购物,在选购商品时被几名保安拦下。“他们说有点事情,要找我们了解情况。我们两人被带到一个房间,对方五六个人开始打我,并说我是小偷。后来我才知道,此前一名女顾客在超市里丢了包。”刘先生回忆说,自己当时根本没有辩解的机会,朋友在一旁拦了几次都没拦住。

   讨说法 消费者诉诸法院

  不久后,民警接报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证明刘先生和其朋友并不是小偷。对超市的举动十分不满的刘先生找到超市方要说法,要求其赔偿损失。超市方认为自己是正常行使工作职责,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过错。

  “他们不但把我打成软组织挫伤,还硬说我是小偷,严重损害了我的人格和名誉。”由于双方协商未果,日前,刘先生一纸诉状将超市告到金牛区法院,要求超市赔付自己医疗费255元及精神抚慰金2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超市回应 并没有动手打人

  昨日下午,欧尚超市保安部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该工作人员称,超市当天并没有说过刘先生是小偷这种话,也没有动手打他。“我们看见他们两人在超市里转来转去,也不买东西,目光老是落在其他顾客的包上面。我们见此情况就把他们叫过来配合调查。随后我们报了警,警方经过查证,证明他们不是小偷。”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警方赶到现场后,刘先生称自己被打,肚子很痛,一直赖着不肯走,一定要超市赔钱。后来经民警协调,超市方同意给其200元。“但整个过程中,我们一直没有动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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