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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幼女疑遭同学性骚扰 家长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01:3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徐艳)认为两岁多的女儿在幼儿园遭到了男同学的“性骚扰”,朱女士以女儿蓝蓝(化名)的名义,将越秀区二沙岛某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书面赔礼道歉。经园方律师的要求,昨日下午,越秀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园方在答辩状中称,此事为蓝蓝家长恶意虚构。

  家长:女儿幼儿园被碰外阴

  “我不想追究小孩子的责任,但是幼儿园存在管理不善”,朱女士说,去年11月28日下午,她从幼儿园接刚刚2岁半的女儿蓝蓝回家,发现女儿跟往常不同,总是哭哭啼啼。晚上她给女儿洗澡时发现,女儿外阴红肿。在追问之下,蓝蓝说午休时,幼儿园的男同学把手伸进她裤子里。次日早上,朱女士带着女儿到幼儿园了解情况,幼儿园安排老师陪同蓝蓝到附近医院检查,经诊断为外阴轻微红肿发炎。此后,双方就此事进行多次交涉未果。

  去年12月12日,该幼儿园身在香港的一名赵姓校监还专门寄给朱女士一封信,其引用越秀区教育局幼教科一名黄科长的“专业意见”说,“2岁幼儿并不具备性的意识,根本没有性动机”。之后,朱女士就此向越秀区教育局信访,教育局在信访函中回复说,该局负责幼教工作的黄副科长并没有出具过这样的“专业意见”。

  昨日,朱女士向记者表示,幼儿园在此事件上的处理态度及捏造证据的行为让她不能接受,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回公道,唯一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对方书面道歉。

  园方:家长侵犯孩子隐私

  昨日下午,此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蓝蓝一方主张公开审理此案,但园方律师坚持应该不公开审理,经过几个回合的拉锯,最后,法官决定不公开审理。

  园方在答辩状中称,此事为蓝蓝家长恶意虚构,也由此侵犯了蓝蓝的隐私权。蓝蓝当日一切正常,并未向老师报告或者有哭闹现象。事后在医院检查,外科医生诊断为“外生殖器内部潮红,无明显伤痕”,从常理来看,这表明其未受到伤害。幼儿园的3名老师和1名校医还作为证人参加了庭审。

  园方称,平日对幼儿管理非常严格,每一日生活各环节都有老师在场监护,午睡时也有教师在室内在场监护。

  对此,蓝蓝的律师表示,4名老师均与园方有利害关系,其说法不足采信。面对这种伤害,家长不可能立即发现,“如果学校死活不认账,家长是不是就没办法了”,该律师表示,下一步还将就幼儿园的教育服务提起诉讼。幼儿园虽然分床睡觉,如果教师不尽责,孩子的身体很容易被异性触摸。幼儿园应当对此进行相关的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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