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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员为取代老板娘捂死其5岁女儿获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01:58 兰州晨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刘志广)一名5岁女童在自家商铺门前走失,随后被发现沉尸黄河,惨案的发生使得孩子父亲的一段婚外情曝光——女店员王彦芳为了取代老板娘的位置,竟做出了杀害老板女儿的残忍举动。3月1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彦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岁小女孩小泓(化名)一家本是重庆人,她的爸爸易某多年来一直在兰州做服装生意,而妈妈则在老家的一所学校教书,小泓跟爸爸生活在兰州。2007年暑假,小泓的妈妈来到兰州团聚。2007年8月26日下午,本打算回重庆的妈妈发现女儿失踪了,于是便报了警。8月27日凌晨零时50分,城关公安分局刑警在北滨河路音乐喷泉广场附近的黄河边发现一具小女孩尸体。经辨认,易某夫妇证实了死者正是他们的女儿小泓。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易某雇用的业务员王彦芳十分可疑。经查,王彦芳实际上是易某的情人。8月28日下午,警方依法传唤王彦芳,很快,王彦芳就交代了杀人经过。

  今年22岁的王彦芳来自陕西省合阳县,16岁时来到兰州打工,2006年年初,她被易某聘用,不久后两人便开始同居,王彦芳也自认为找到了感情的归宿,但老板娘到来后与易某恩爱的情景让王彦芳心生不满。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8月26日下午,王彦芳将小泓从东部市场服装城骗至兰州市城关区某招待所内,用棉被将其捂死,随后于27日凌晨将尸体抛于黄河。公诉机关认为,王彦芳无视国法,故意杀人,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今年1月16日,兰州中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彦芳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杀人的,她当时领走小泓就是想让自己的老板担心害怕,在招待所与小泓做游戏的时候,不小心才将小泓捂死了。王彦芳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其行为应属过失杀人。

  对于王彦芳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法庭经合议后不予采纳。法院认为,王彦芳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且后果特别严重。遂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据记者了解,案发后,王彦芳的家人经法院调解后与易某一家达成调解协议,易某一家获得3万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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